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參保人員就醫須知
時間:2009-11-22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 我要糾錯
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參保人員就醫須知
一、參保人員有自主選擇重慶市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權利;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應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醫療原則進行,定點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出入院制度,對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人員,首診定點醫療機構必須按規定收治住院,不得推諉。
二、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時,要先根據不同病種交納一定數額的住院預付金,用作住院費用中需個人自負的部分,住院預付金不足時定點醫療機構可根據情況追繳,參保人員辦理住院手續時必須出示醫保證和醫保卡,參保人員住院期間須隨身攜帶醫保證和醫保卡以備查驗。
三、參保人員接到定點醫療機構的出院通知后,應及時辦理出院手續,不得拒絕出院或無故拖延時間。自出院通知下達之日起新發生的留院醫療費用,由個人自付。
四、參保人員應了解就醫中各種醫療費用(藥品、材料、診療項目、服務設施等)的價格和報銷比例,定點醫療機構的醫保工作人員有義務及時向參保人員進行宣傳和講解,以免造成參保人員住院后醫療費用自付比例過高。
五、定點醫療機構使用基本醫療保險不予支付費用和部分支付費用的藥品、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時,須事先向參保人員或其家屬說明理由及價格,并征得參保人員或其家屬簽字同意(急診、搶救等特殊情況除外),參保人員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簽字決定是否使用。
六、定點醫療機構必須為住院參保人員提供一日清單,一日清單上各收費項目必須標明醫保屬性和報銷比例。參保人員出院時應出示醫保證和醫保卡,直接與定點醫療機構醫保部門結算,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醫保政策規定的比例報銷,應該由參保人員自負的醫療費用由個人結清,結算完畢后定點醫療機構必須為參保人員提供醫保結算表。
七、參保人員在實行定額結算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享受的醫療待遇不受定點醫療機構定額結算標準的限制。一個自然年度內參保人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現為3.2萬,超過該限額后還可享受大額醫療保險的最高支付限額20萬,定點醫療機構不得以住院醫療費用超過或即將達到定額標準為由,要求醫保病人出院或自費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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