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于試用期、熟練期、見習期的勞動者,受最低工資制度的保護嗎? 時間:2010-07-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依據:勞動保障部[2004]第21號令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