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企業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標準是多少?
時間:2010-07-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為了認真貫徹《勞動法》,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做好防暑降溫工作促進企業安全生產,進一步調動廣大職工的生產積極性,根據目前市場物價和氣候變化情況,經研究,決定對企業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用標準作適當調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清涼飲料費的標準調整為2.5元/人·天,發放范圍及時限為:企業單位從事高溫、露天作業的職工,享受5個月(從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企業單位不從事高溫、露天作業的職工,享受3個月(從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二、清涼飲料費所需經費,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計入成本費用,其他所有制企業可比照執行。
三、供應清涼飲料是為了保障職工在高溫、露天作業和高溫季節工作期間的身體健康,企業應在生產現場和工作崗位保證供給職工既有營養又符合衛生標準的清涼飲料。
四、各區縣(自治縣、市)可根據本通知精神,在上述規定范圍內決定本區縣(自治縣、市)清涼飲料費的發放標準和范圍。企業單位臨時性用工參照本通知執行。
五、本通知從2005年5月1日起執行。
二○○五年七月十三日
依據:渝勞社發[2005]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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