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過后,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工資?
時間:2010-07-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問:
我最近在一飯館打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過后,可不可以要求單位長工資?
答: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與職工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的規定。關于試用期前后的工資應否變化的問題,國家并沒有相關規定,因此,即使您通過了試用期,單位也可以不為您增加工資。
依據:勞部發[1995]309號 第3部分5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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