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醫保退費通知出臺 6種情況不予退費
時間:2014-01-05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為解決我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參保者,以及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參保者,因享受醫療保險繳費優惠或政府補助、死亡、重復繳費等情形造成多繳保險費用的問題,昨日我市出臺《關于醫療保險退費有關事宜的通知》,對具體情況進行區分規定。
其中,有6種情況不予退費。一是參保人員同時在兩個以上參保單位繳納醫療保險費形成的重復繳費,其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合并。二是對參保人員在同一時期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的,其重復的繳費不予退還。三是對全市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社平工資)公布前,由單位為其辦理完醫療保險停保或關系轉移的人員,在社平工資公布后其職工醫保繳費和個人賬戶不再清算和退費。四是個人參保人員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自愿選擇按一、二檔繳費后,不得以退保或轉檔的名義要求退還已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五是對個體參保人員按一檔標準按年繳費,并在保險生效期間死亡的,納入統籌基金和大額醫保費的部分不予退還。六是市級統籌前,參保人員在市內不同統籌地區間發生的重復繳費不予退還,其個人賬戶按規定合并。
也有多種情況允許退費。比如備受關注的職工醫保個人重復繳費問題,《通知》規定:參保者以個人身份在年初繳納了一年的職工醫保費用,但年中進入企業工作,由企業、個人按月合繳職工醫保費用,形成了重復繳費。其本人可在次年申請退還重復期間個人參保繳納的費用(應扣除其重復期間已劃入個人賬戶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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