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校園穿拖鞋購物摔成殘疾 本人、學校、超市共擔責
時間:2013-09-25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網cqw*** 尤其是在夏天,街頭上穿拖鞋的人數不勝數。
可能會有人好奇:穿拖鞋出門,確實不雅觀,但能出多大的事?那就來看看大學生小吳的故事:他穿著拖鞋到校園超市購物時,意外摔倒,頭部受傷,落下數個傷殘。為此,小吳起訴超市、學校,索賠107萬元。
近日,市二中院終審判定學生穿拖鞋摔殘自擔責7成,校方和校園超市共擔3成責。
穿拖鞋購物 摔倒致殘
小吳是位于萬州區的某高校在校大學生。
2011年4月3日,星期日。中午,小吳穿上拖鞋,來到李老板經營的校園超市購物。逛到水果攤位附近,他突然倒地,頭部受傷,頓時陷入昏迷。
在法庭上小吳描述了事發經過:“當時,水果攤位的地上有水,地板濕滑。突然腳下一滑,我當即抓住貨架,哪知貨架沒有焊好,反而倒下來砸在我身上。我頭部著地,然后被硬度很高的地板致傷。”
李老板將小吳扶坐起來。同學聞訊趕來,趕緊將小吳背到學校醫務室,可醫務室里一個人都沒有。同學又背著小吳向校外診所趕去,在校門口遇見學校保衛科的人員,該人員撥打了急救電話。
隨后,一輛救護車把小吳送往萬州區第四人民醫院。
同年7月20日,小吳出院,花去醫療費8萬多元,小吳家里支付6萬余元,學校支付了2萬余元。醫院開具的出院證載明,小吳屬特重型顱腦損傷等。
經司法鑒定,小吳顱腦損傷致重度智力低下的傷殘程度屬三級,顱腦損傷致四肢癱瘓的傷殘程度屬三級,顱腦缺損的傷殘程度屬十級,顱骨缺損修補術的醫療費用估算為4萬元,護理依賴程度屬大部分護理依賴,時間為長期。
去年初,小吳以健康糾紛為由,將校方和李老板起訴至萬州區法院。
萬州區法院認為,小吳在校穿拖鞋到公共場所、李老板經營的校園超市購物,其行為不符合禮儀,且存在安全隱患,對事故的發生有過錯,應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李老板系校園超市的所有人、管理人,未能完全盡到保護小吳人身安全的義務,應承擔事故的相應責任;學校沒有舉證證明履行了對房屋使用狀況進行監督的義務,且事故發生后,該校醫務室無人值班,沒有盡到管理職責,亦應承擔相應責任。
經法院評判確認,小吳的損失項目及數額共計95萬余元,由小吳自行承擔70%,李老板和學校各自承擔15%。
一審法院判決李老板賠償小吳14萬余元,學校賠償12萬余元。小吳、學校均不服,上訴。
近日,市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
高校內拖鞋族隨處可見
大學生在校園里穿拖鞋的多不多?昨天下午,重慶晚報記者來到位于沙坪壩區的重慶大學進行了調查。
雖然時至秋天,又是個陰天,但記者發現校園里的穿拖族隨處可見,教學樓、圖書館、學生公寓、食堂……
時間:下午4時許
地點:綜合實驗大樓
綜合實驗大樓一樓的大廳,光亮的地板能夠照出人影來,一些穿拖鞋的大學生瘋鬧著進進出出,讓記者著實捏了一把汗。
各式各樣的拖鞋,讓人眼花繚亂。記者隨機攔住4名男生、3名女生,多稱穿拖鞋是圖個方便,還有就是感覺比較時尚。
記者問及是否考慮安全和禮儀時,7名大學生都表示沒有注意。“反正老師在講臺上上課,他又看不到我穿的是拖鞋。”一個女大學生說。
“在教室上課確實應該考慮到老師的感受。換位思考,自己也不能接受學生穿著拖鞋吊兒郎當地到教室上課。以后會注意在公共場合的形象。”大多學生如是表示。
時間:下午6時許
地點:學校一食堂
正是學生吃飯高峰,食堂門口隨處可見男女大學生穿著拖鞋到食堂吃飯的情形,一些情侶大學生手挽手、雙雙穿拖鞋出現在食堂,完全沒有顧及地上的湯水。一些地面鋪設了防滑膠墊,但還有盲區。
學生周舟稱,他是學校一個社團的成員,曾和虎溪校區的同學在今年夏天發出過呼吁,建議在教學區不穿短褲、背心和拖鞋,但收效甚微。
學生公寓負責管理的劉老師認為,這是個禮儀問題,學校曾設立文明行為督查崗,對穿拖鞋出入公共區域的學生進行勸阻,但過了一段時間拖鞋族依舊頻頻出現。
穿拖鞋考試
被罰光腳跑
今年7月9日,山東科技大學泰安校區大二采礦專業20多位學生因穿拖鞋考試,中午被罰光腳在操場上跑兩圈。
資源與土木工程系團總支書記程家國說,學校有明確規定,學生不能在公共場所穿短褲、背心、拖鞋,尤其是在教室,這對學生本人的形象和校園整體形象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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