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困境兒童有了生活補貼 每人每月600元
時間:2012-09-03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商報訊 昨日,市民政局聯合重慶商報發布消息,從今年10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四類困境兒童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600元。已經享受補貼的對象,不再享受城鄉低保救助。據悉,這是我市首次建立事實無人撫養的困境兒童生活補貼制度。
全市有1.5萬余名困境兒童
記者從市民政局了解到,事實無人撫養的困境兒童是指父母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而孤兒是指父母雙方均死亡或失蹤。對于孤兒的生活保障,我市從2009年就建立了孤兒生活補貼制度,目前集中供養的孤兒每人每月生活補貼700元,社會散養的孤兒每人每月生活補貼600元。而對于困境兒童來說,卻沒有制度上的保障,主要依賴于低保救助生活。
對此,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馬正其高度重視,希望市民政局、市財政局等部門調查論證,救助困境兒童。經調查,事實無人撫養的困境兒童大都是父親去世后母親改嫁他人,母親再婚后的家庭經濟狀況很差,沒有能力顧及孩子,有些改嫁后甚至音訊全無;父母服刑的,孩子依賴于年邁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靠微薄的農業收入維持生活,少數家庭已享受了低保,但依然不能根本上解決他們的學習生活費用,難以逾越困境。
據統計,目前全市有1.5萬余名困境兒童。
每月補貼600元打到銀行卡
針對困境兒童的現狀,我市決定建立困境兒童生活補貼制度,從今年10月1日起執行,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雙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家庭兒童納入補貼對象,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600元,為此,每年財政要拿出1億多元。
如何申請?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說,困境兒童生活補貼由本人或其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以書面形式提出補貼申請,村(居)委會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方式,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并組織村民(居民)代表民主評議并公示。接下來,就是鄉鎮政府審核、區縣民政局進行復核,并以局長辦公會議形式進行審定。
該負責人稱,區縣民政局統一在金融機構為對象辦理銀行個人賬戶或銀行卡,并負責將存折或銀行卡發放到戶。今后,區縣財政局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出的支付申請等材料,按月足額直接撥付至補貼對象或其監護人的銀行個人賬戶或銀行卡。
幾種情況將終止發放補貼
該負責人說,在補貼發放期間,其家庭情況發生變更,如因依法被收養、父母刑滿釋放、父母恢復撫養能力等,其它原因不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終止發放生活補貼。其中屬于父母刑滿釋放的,從其父母刑滿釋放滿6個月后的次月起終止發放;對象年滿18周歲的,其補貼從其滿18周歲后的次月起終止發放;對象已滿18周歲,但仍在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其補貼從對象畢業滿6個月后的次月起終止發放。
該負責人稱,從全國來看,我市將困境兒童納入兒童福利普惠范圍,走在了全國前列。同時,發放的補貼標準也處于全國較高的水平。
四類對象納入困境兒童
1父母雙方均失蹤、服刑或重殘(一、二級殘疾),且家庭困難的兒童。
2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服刑、失蹤或重殘,且家庭困難的兒童。
3父母一方失蹤,另一方服刑或重殘,且家庭困難的兒童。
4父母一方服刑,另一方重殘,且家庭困難的兒童。
申請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困境兒童家庭(戶主或監護人)戶口、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生活補貼申請書。
2死亡:由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銷戶證明;或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或殯儀館出具的死亡火化證;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法律文書原件。
3失蹤:應提供出走時間、5人以上詢問筆錄、村民(社區)代表簽字,鎮鄉(街道)簽章,區縣(自治縣)民政局調查意見。
4重殘:應提供1、2級殘疾人證。
5服刑:正在監獄服刑的,應出具人民法院的判決書。
6已滿18周歲在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困境兒童,由就讀的中學或中等職業學校出具的在校就讀證明。
7家庭困難:由村(居)委會書面提供家庭經濟困難相關證明,并加蓋鎮鄉(街道)公章。
8村(居)委會入戶調查情況記錄、民主評議記錄、5人以上詢問筆錄、村民(社區)代表簽字并加蓋村(居)委會公章。
9事實無人撫養困境兒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