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時間:2018-11-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提取條件
職工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自審批文件批準之日起1年內,職工及配偶均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實際支出。
二、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一)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國土、規劃或建設部門出具的建房批準證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費發票。
(二)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翻建批準文件、翻建費用發票。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大修鑒定文件、大修費用發票。
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三、注意事項
1.公積金貸款職工(含參貸人、配偶)在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還清前,除銷戶提取外,只能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的本息提取。
2.職工存在騙提套取行為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終止辦理該筆提取業務,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自發現違法行為之日起取消職工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及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并納入征信系統,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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