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支付租賃住房房租提取
時間:2018-11-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提取條件
職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在房屋租賃期內的,按以下條件提取:
(1)租賃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2)租賃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額度提取:
1.職工未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提取限額,單身職工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雙方提取限額為:主城區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區以外區縣每月1200元(14400元/年)。
2.職工提供登記備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的,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夫妻雙方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一年的租賃費用。
二、提取要件
須提供身份證件原件,及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一)租賃公共租賃住房自住的,應提供:
1.與當地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機構簽訂的租房合同;
2.租金繳納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二)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我市規定提取限額提取的,應提供: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租賃商品房職工申請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
1.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有效的租房合同;
2.房租完稅證明;
3.已婚職工應提供結婚證,單身職工應出具《單身聲明》。
三、注意事項
1.每年只能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前后提取時間間隔1年以上),銷戶提取除外。
2.公積金貸款職工(含參貸人、配偶)在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還清前,除銷戶提取外,只能辦理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貼息貸款)的本息提取。
3.職工存在騙提套取行為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終止辦理該筆提取業務,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自發現違法行為之日起取消職工5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及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并納入征信系統,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職工以騙提住房公積金為目的,辦理購房網上簽約后退房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追回提取資金,并按照國家及我市有關規定對騙提職工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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