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港澳臺居民居住證辦理指南
時間:2019-08-26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一、事項名稱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換領、補領
二、設定依據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
三、受理部門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四、辦理條件
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愿,可以向我市居住地區縣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點申請領取居住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換領補領新證時,應當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
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五、所需材料
港澳臺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交驗下列證明材料:
(一)有合法穩定就業的,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二)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三)有連續就讀的,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六、辦理流程
第一步,居住地申請。申請人帶齊證件材料,向我市居住地區縣公安機關指定的受理點申請,填寫《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登記表》。
第二步,交驗證件材料。申請人交驗本人的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三步,現場采集信息。對于符合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現場采集人像和指紋信息,領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
第四步,繳納工本費。首次申請領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標準由市財政部門、市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五步,領取證件。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受理地派出所核驗并領取證件。
七、辦理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后,申請人憑《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領取憑證》到受理地公安派出所核驗并領取證件。
八、收費標準
首次申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具體收費辦法參照《居住證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收費依據
《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住證暫行條例》
十、咨詢電話
市公安局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咨詢電話:023-63750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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