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靈活就業的“4050”人員申報社會保險補貼辦事流程
時間:2011-11-07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受理事項:靈活就業的“4050”人員社會保險補貼
受理依據:《關于加強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渝財社〔2006〕44號)。
受理條件:城鎮下崗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即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計算年齡的截止時間為2007年底,下同)靈活就業后,申報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
提報材料:
(1)《重慶市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2)再就業扶持政策規定的有效證件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申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有效證明或憑證;
(4)戶口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出具的靈活就業證明或單位證明、個體營業執照復印件等相關就業證明。
(5)就業困難對象被用人單位招用,但用人單位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的,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履行繳費義務,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申請補貼。“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應提供《重慶市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
辦事程序及時限:每年3月和9月,“4050”人員向戶口所在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并提交相應材料;經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工作機構初審,當地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審核后,4月中旬和10月中旬送財政部門復核;財政部門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直接將社會保險補貼劃入個人儲蓄賬戶,并及時將經費劃撥情況反饋就業服務管理機構和相關險種經辦機構。
收費情況:無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