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低保人員申報就業補貼辦事流程
時間:2011-11-07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受理事項:低保人員就業補貼
受理依據:《關于試行就業補貼促進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再就業的通知》(渝財社〔2006〕41號)。
受理條件:正在享受低保待遇且連續6個月以上,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再就業愿望的城市低保人員(不含全日制在校學生);低保就業服務對象中的“4050”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即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夫妻倆均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家中兩代人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撫養子女的單親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和夫妻一方無業另一方為城鎮下崗失業人員為特困低保就業服務對象。
提報材料:《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補貼申請表》;居民身份證;低保證;再就業扶持政策規定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和就業再就業收入證明。
辦事程序及時限:低保就業服務對象實現就業再就業后,應向其戶籍所在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填寫《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并附上居民身份證、低保證、再就業扶持政策規定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和就業再就業收入等材料,經社區居委會調查核實并張榜公示后,送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所(以下簡稱社保所)初審無誤后填寫《重慶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就業補貼匯總審批表》(附件2),報區縣(自治縣、市)就業服務管理機構會同民政部門審核,經區縣(自治縣、市)就業再就業辦、財政部門核準后按月由街道(鄉鎮)社保所發放給低保就業服務對象。
收費情況: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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