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
時間:2011-11-07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1、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標準按用人單位實際為所招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計算,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仍由本人負擔。
2、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對2005年底前核準社會保險補貼但未到期的,在剩余期限內按此政策執行,累計不超過3年。“4050”人員在公益性崗位上工作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期限可按勞動合同(勞務協議)期限相應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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