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能不能提前支取?繳了這么多的錢,算不算利息?
時間:2011-06-18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 賬戶余額可繼承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能不能提前支取?繳了這么多的錢,算不算利息?這是參保人普遍關心的問題。昨日,市人社局在解讀《社會保險法》中“關于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容時說,《社會保險法》作出規定: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于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稅。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
“個人賬戶是職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并辦理了退休手續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重要依據。”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個人賬戶的建立由職工勞動關系所在單位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已經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職工每人建立一個終身不變的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社會保障號碼、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個人首次繳費時間、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個人當年繳費工資基數、當年繳費月數、當年記賬利息及個人賬戶儲存額情況等。
他說,個人賬戶資金是職工工作期間為退休后養老積蓄的資金,也是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退休前個人不得提前支取,如果提前支取,職工退休后的養老保險待遇就無法保障。但是,只有出現職工離退休、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離退休人員死亡等情形時,個人賬戶才發生支付和支付情況變動,將個人賬戶余額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繼承人。
“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銀行同期存款利率計算利息。”該負責人解釋,通常情況下,定期存款利率根據年限的不同利率也不一樣,一般來說,存款期限越長,利率越高,盡可能使個人賬戶對應較長期限的定期利率,以增進參保人員的收益。值得一提的是,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退休后養老,不同于普通儲蓄,免征利息稅,體現了國家對社會保險事業的支持。(記者 童江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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