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參加規定
時間:2010-07-13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用人單位原則上到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申報和繳納工傷保險費。跨地區、流動性較大的用人單位到市經辦機構或其委托的區縣(自治縣、市)經辦機構登記、申報和繳納工傷保險費。
依據: 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3〕82號)第五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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