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定結論爭議的處理
時間:2010-07-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對鑒定(確認)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確認)結論之日起15 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確認),并提交區縣(自治縣、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結論及相關材料。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首次鑒定(確認)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確認)結論之日起15 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確認)。參加過首次鑒定(確認)的專家不能參加再次鑒定(確認)。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再次鑒定(確認)結論為最終結論。
依據: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暫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3〕82號)第十九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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