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怎樣申領計劃生育手術待遇
時間:2009-12-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參保職工在計劃生育手術或治療結束后90日內由本人或其書面委托人持以下證件和資料并填寫《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計劃生育費用結算單》向參保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報醫療費用:
a) 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b) 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c) 結婚證及復印件;
d) 門診病歷、處方、檢查報告、費用清單、醫療費用收據等;
e) 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
f) 實施復通手術的必須出具區縣(自治縣、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給的再生育服務證。
1) 年度結算有無規定?
有,參保職工必須在每年1季度內向參保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完上年度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逾期未申領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
參保職工在分娩或終止妊娠過程中因緊急情況需要在非協議服務機構急診的,參保職工家屬須在5個工作日內,憑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診斷證明,報參保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蓋章備案。否則,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關費用。
政策依據:《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81號)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5〕126號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6〕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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