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職工怎樣申領生育或終止妊娠待遇
時間:2009-12-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參保職工在分娩或實施終止妊娠的流、引產術后,由本人或其委托人填寫《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個人費用結算單》,于當次醫療行為結束后90日內到職工參保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領取生育或終止妊娠待遇,需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
a) 本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b) 代為申領的,提交申領人身份證和委托書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
c) 《(再)生育服務證》和復印件;
d) 協議服務機構出具的醫療費用收據、費用清單、出院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流引產醫學證明、專家鑒定證明等。
e) 異地生育的需提供單位證明及醫院級別證明。
f) 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
政策依據:《重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81號)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5〕126號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