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院有什么規定
時間:2009-12-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參保職工在參保地的協議服務機構就醫,因參保地協議服務機構技術設備等條件限制或病情需要,需對病人轉診、轉院的,統籌區內由低級別向高級別協議服務機構轉院;轉往統籌區外則必須由統籌區內三級甲等協議服務機構至少兩位(含)副主任醫師(含)以上的醫師提出建議,方可轉往統籌區外三級甲等醫療機構就醫。
政策依據: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慶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5〕126號和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職工生育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6〕5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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