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辦發〔2008〕8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時間:2009-12-07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通知
渝辦發〔2008〕85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08年4月1日起,提高我市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的適用地區
我市現行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分為3類地區:
二、提高各類地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一類地區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提高到470元/月,二類地區提高到440元/月,三類地區提高到420元/月。提高后的標準均含門診醫療費45元/月。
三、資金來源
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所需資金由各區縣(自治縣)從留存的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不足的由市級失業保險基金調劑。
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是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的具體體現,是構建和諧社會和關心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具體實踐,關系到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和廣大失業人員的切身利益。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提標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到位。各區縣(自治縣)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落實工作責任制,確保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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