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奉節縣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19-05-20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奉節教基〔2019〕15號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重慶市教委《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教育實際,擬定我縣2019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具有奉節縣戶籍,2019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所有適齡兒童(含殘疾兒童)。
(二)沒有奉節縣戶籍,且居住在奉節縣的年滿6周歲的外來經商、務工及流動人口子女。
二、招生條件
(一)正住戶口適齡兒童報名條件。
持戶口本、房產證、預防接種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小學報名登記。
(二)已入住購房戶子女報名條件。
持房產證、戶口本、預防接種證明在購房所在地小學報名登記。
(三)務工流動人口子女報名條件。
持用工單位勞務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流動人口居住證明、租房合同、預防接種證明,由務工所在地或居住地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指定招生學校視學位情況,按相對就近原則解決。
(四)招生條件相關解釋。
1.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房產所有人)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增加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補充證明材料。
2.因新購房入住或房屋過戶,尚未核發房產證的,需提交正規購房合同及契稅發票等補充證明材料;因抵押貸款無法提交房產證原件的,需提交房管所檔案查詢房產證明;在農村中心集鎮購買“小產權”商品房,無法提交房產證或契稅發票的,需提交正規購房合同并經鄉鎮政府審核蓋章。
3.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且與房產、實際居住一致的,視為符合正住戶口條件;房產所有人系祖父母(外祖父母),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實際居住在一起,父母在居住地無其他住房的,視為符合購房戶條件。
4.正住戶口與房產所在地屬不同招生范圍的,視學位情況,按家長意愿,原則上由住房所在地學校解決。
5.縣城棚改區拆遷戶子女確實需要分流安置就讀的,持與政府簽訂的拆遷安置銷號合同、購房合同(或過渡安置協議)、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視學位情況,按家長意愿,由當地政府提供拆遷銷號分流安置適齡兒童名冊,縣教委基教科審核協調解決。
三、招生辦法
(一)就近劃片招生。
按照鄉鎮、街道行政管轄,結合社區、村社、街路等具體區域,按照就近、免試原則,實行劃片招生,興隆鎮、竹園鎮相關學校可實行抽簽派位等方式招生,確保招生范圍全覆蓋,所有適齡兒童全入學。具體招生范圍見附件。
(二)分片區、鄉鎮統籌招生。
由各片區教育管理中心牽頭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全縣招生政策,研究制定轄區內具體招生辦法。城區小學招生由縣教委會同相關街道(管委會)研究制定城區小學招生辦法。
(三)務工流動人口子女指定招生。
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指定招生學校:朱衣小學、朱衣二小、白馬小學、廣廈希小、金盆小學為主要招收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學校;報國路小學、香山小學、詩城路小學、萬勝小學在完成招生范圍內正住戶口及已入住購房戶子女入學登記后,視學位情況適量招收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農村務工流動人口子女由各片區及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指定招生學校。
(四)分時段按順序招生。
1.第一階段:信息采集和報名審核。按全市統一要求,為方便廣大人民群眾,提高教育公共服務水平,從2019年開始啟動線上、線下“雙通道”方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報名信息采集。5月10日-6月20日,各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布置轄區內各小學,通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入學信息采集、摸底登記及核實工作(信息采集是提高學生入學信息準確性和采集效率,與學生入學招生和學籍注冊無關聯)。
2.第二階段:現場審核和報名登記。
(1)8月20—22日,正住戶口適齡兒童報名登記。
(2)8月23—25日,購房戶子女報名登記。
(3)8月26—28日,務工及流動人口子女報名登記。
(4)對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及時發放《奉節縣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特別是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二)保障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三)保障特殊人員子女入學。現役軍人、公安英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奉工作的外籍專家及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公安民警,其子女入學由縣教委按政策規定妥善安排。烈士子女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四)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確保2019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和逐年降低55人以上大班額比例目標,45人及以下的標準班額應保持在90%以上。
(五)加強學籍管理控輟保學。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作用,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做到“籍隨人走”“人籍一致”,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加強控輟保學。
附件:奉節縣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范圍明細表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重慶市教委《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教育實際,擬定我縣2019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生對象
(一)具有奉節縣戶籍,2019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所有適齡兒童(含殘疾兒童)。
(二)沒有奉節縣戶籍,且居住在奉節縣的年滿6周歲的外來經商、務工及流動人口子女。
二、招生條件
(一)正住戶口適齡兒童報名條件。
持戶口本、房產證、預防接種證明在戶口所在地小學報名登記。
(二)已入住購房戶子女報名條件。
持房產證、戶口本、預防接種證明在購房所在地小學報名登記。
(三)務工流動人口子女報名條件。
持用工單位勞務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流動人口居住證明、租房合同、預防接種證明,由務工所在地或居住地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指定招生學校視學位情況,按相對就近原則解決。
(四)招生條件相關解釋。
1.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房產所有人)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需增加父母結婚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等補充證明材料。
2.因新購房入住或房屋過戶,尚未核發房產證的,需提交正規購房合同及契稅發票等補充證明材料;因抵押貸款無法提交房產證原件的,需提交房管所檔案查詢房產證明;在農村中心集鎮購買“小產權”商品房,無法提交房產證或契稅發票的,需提交正規購房合同并經鄉鎮政府審核蓋章。
3.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且與房產、實際居住一致的,視為符合正住戶口條件;房產所有人系祖父母(外祖父母),適齡兒童及父母戶口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實際居住在一起,父母在居住地無其他住房的,視為符合購房戶條件。
4.正住戶口與房產所在地屬不同招生范圍的,視學位情況,按家長意愿,原則上由住房所在地學校解決。
5.縣城棚改區拆遷戶子女確實需要分流安置就讀的,持與政府簽訂的拆遷安置銷號合同、購房合同(或過渡安置協議)、戶口本等原件及復印件,視學位情況,按家長意愿,由當地政府提供拆遷銷號分流安置適齡兒童名冊,縣教委基教科審核協調解決。
三、招生辦法
(一)就近劃片招生。
按照鄉鎮、街道行政管轄,結合社區、村社、街路等具體區域,按照就近、免試原則,實行劃片招生,興隆鎮、竹園鎮相關學校可實行抽簽派位等方式招生,確保招生范圍全覆蓋,所有適齡兒童全入學。具體招生范圍見附件。
(二)分片區、鄉鎮統籌招生。
由各片區教育管理中心牽頭協調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全縣招生政策,研究制定轄區內具體招生辦法。城區小學招生由縣教委會同相關街道(管委會)研究制定城區小學招生辦法。
(三)務工流動人口子女指定招生。
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指定招生學校:朱衣小學、朱衣二小、白馬小學、廣廈希小、金盆小學為主要招收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學校;報國路小學、香山小學、詩城路小學、萬勝小學在完成招生范圍內正住戶口及已入住購房戶子女入學登記后,視學位情況適量招收進城務工流動人口子女。農村務工流動人口子女由各片區及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指定招生學校。
(四)分時段按順序招生。
1.第一階段:信息采集和報名審核。按全市統一要求,為方便廣大人民群眾,提高教育公共服務水平,從2019年開始啟動線上、線下“雙通道”方式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報名信息采集。5月10日-6月20日,各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布置轄區內各小學,通知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可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入學信息采集、摸底登記及核實工作(信息采集是提高學生入學信息準確性和采集效率,與學生入學招生和學籍注冊無關聯)。
2.第二階段:現場審核和報名登記。
(1)8月20—22日,正住戶口適齡兒童報名登記。
(2)8月23—25日,購房戶子女報名登記。
(3)8月26—28日,務工及流動人口子女報名登記。
(4)對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及時發放《奉節縣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十項嚴禁”紀律。特別是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設立重點班、實驗班,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
(二)保障殘疾兒童隨班就讀。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服務,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三)保障特殊人員子女入學。現役軍人、公安英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奉工作的外籍專家及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公安民警,其子女入學由縣教委按政策規定妥善安排。烈士子女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四)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確保2019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和逐年降低55人以上大班額比例目標,45人及以下的標準班額應保持在90%以上。
(五)加強學籍管理控輟保學。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作用,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做到“籍隨人走”“人籍一致”,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加強控輟保學。
附件:奉節縣2019年秋季小學招生范圍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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