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政策
時間:2022-06-14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發〔2022〕9號)要求,結合我區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南岸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義務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發展,實施公辦、民辦學校同權同步招生,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二、基本原則
依法入學原則。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特殊教育中心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等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監護人應當向對口小學提出申請,由學校報區教委基礎教育科備案,區教委將指導學校堅持對其實施入學情況追蹤。
就近免試原則。區教委結合教育資源實際,統籌劃定并科學動態調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凡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可在戶籍所在地免試就近入學。
對口入學原則。小學新生入學實行“三對口”,即學齡兒童與監護人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且均屬于劃片對口小學招生范圍,可在對口小學入學。初中新生入學實行對口直升、搖號、抽簽等方式,即南岸戶籍學生小學畢業后,根據其小學劃定對口初中學校學位的實際情況,按照“三對口”“兩對口”“一對口”順序進行錄取,或通過搖號、抽簽等方式進行錄取,依法保障南岸戶籍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借助區政府、區教委網絡平臺和學校對外網絡平臺、線下公示欄等渠道,及時對招生辦法、入學材料、報名流程、錄取順序、咨詢電話等進行公示。同時,由學校通知到每位新生家長,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
第一類 本區戶籍學生入學
就讀所屬轄區公辦學校的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統籌劃定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區域和小學劃定對口初中學校,確保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免試就近入學。
錄取類別: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戶口、房屋產權證明、實際居住地一致的(含適齡兒童、少年隨父母一方戶籍且父母一方擁有房屋產權的情況)。
②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從出生之日起就一直跟隨父母掛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籍上,戶籍所掛靠房產屬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父母一直無產權房,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實際居住于學校招生區域內。
③適齡兒童、少年僅戶籍在南岸,但不符合“三對口”原則(如:空掛戶口、集體戶口)等情況,由區教委統籌協調安排其就讀戶籍地周邊有剩余學位的學校。
提交材料:
①適齡兒童、少年與其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明(公房為房屋使用權證)。
③適齡兒童、少年如因監護人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處,并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轄區內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報名時,須提交區土地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出具的適齡兒童、少年所有監護人的無房證明。
④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即畢業證或學籍證明)。
報名程序:
由其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對口小學、畢業小學對口初中或搖號抽簽錄取的小學、初中辦理入學手續。
凡符合“三對口”原則,但買房及戶口遷入時間不滿足就讀學位緊張學校年限要求的適齡兒童,由其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學校辦理登記,由學校審核材料無誤后,上報區教委基礎教育科,由區教委統籌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第二類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各校按照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辦法,結合實際合理設置積分條件,保障符合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基本要求的隨遷子女有書可讀。
南岸區空余學位較多學校將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在本區穩定職業和穩定住所(簡稱“兩穩定”)進行量化積分,按照累計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具體辦法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暫行辦法》(南教辦〔2015〕39號)文件執行)。
錄取類別:
凡申請就讀我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一年級和七年級的非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在南岸有合法穩定的工作,且在南岸有合法穩定的住房(含自購房或租房)。
提交材料: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在我區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市外戶籍,備案時間達半年以上方有證)或居住登記證明(不分戶籍,備案時間不足半年均可出具)。
③監護人在我區的購房證件或在我區居住的租賃合同(須為住宅用途)、租賃房屋產權證(公房為房屋使用權證)。
④監護人與我區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工作證明(含就業勞動合同、工商營業執照、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和相關社會保險繳納費記錄。
⑤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即畢業證或學籍證明)。
報名程序:
①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進行隨遷子女新生信息填報。
②監護人須按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居住地附近的空余學位較多學校申請就學,并完成資料初審。
③學校按照《南岸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學積分安置暫行辦法》,根據適齡兒童、少年居住地位置、量化積分、招生學校學位數等情況計算積分,公示并錄取。
④學校將錄取結果及時反饋給申報就讀學生監護人,以便未被錄取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另作安排。
第三類 公租房項目業主子女入學
凡申請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的配住公租房項目的監護人子女,將由區教委根據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錄取類別:
①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②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市內其它區縣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③監護人為公租房承租人的市外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提交材料:
①申請就學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②適齡兒童、少年與監護人申請的公租房項目的配租合同(原件);近3月繳納的物業管理費憑證;近3月繳納的水費、電費或天然氣的繳費憑證(三選一)。
③監護人與我市用人單位簽定的合法務工證明(含工商營業執照、就業勞動合同、攤位或門面租賃合同等)、社會保險繳納費憑證和近3月的工資憑證。
④小學新生須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須提供小學畢業證明(即畢業證或學籍證明)。
報名程序:
適齡兒童、少年監護人按要求持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到相應學校申請就學,區教委將指導相應學校根據適齡兒童和少年戶籍、配租合同、招生學校學位實際等審核材料并發放入學通知書。
原則上,凡就讀我區小學的南岸戶籍畢業學生,可直接就讀對口中學;非南岸戶籍學生建議其回戶籍所在地享受義務教育或聯系就讀南岸區空余學位較多學校。
第四類 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區教委將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凡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南岸戶籍殘疾兒童、少年,區教委將協助其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區教委將指導學校將其納入學籍管理,實施“一人一案”,力所能及地提供送教上門服務。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二)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區教委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須獨立招生,嚴格執行招生紀律,不得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不得以參與其辦學的公辦學校或其分校的名義招生。區教委將按照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規模核定招生計劃,并通過學籍管理系統嚴格管控,不得超計劃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
(三)特殊情況招生入學
1.凡南岸戶籍非本區小學畢業的學生,原則上在就讀學校參加小學畢業考試。小學畢業后需回南岸就讀公辦初中的,須帶上戶口簿、房產證明和小學畢業證等材料,到區教委基礎教育科申請、登記和審核,入學手續辦理由相關學校具體操作實施。
2.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援疆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區工作的外籍專家、區政府重大招商引資項目的企業高管等,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需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由區教委會同相關部門統籌安排入學。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3.南岸區戶籍適齡兒童在入學年齡段應在學校接受義務教育,不得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應主動聯動轄區派出所、市場監管局、屬地鎮街等,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對其法定監護人發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
4.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讀我區義務教育學校,須向區教委提出申請,經審核后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已向市教委備案的國際學生接收學校)。
四、招生程序和時間
1.公布招生入學信息
2022年6月啟動招生工作,區教委指導學校向社會宣傳招生入學政策、招生工作安排和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
2.新生信息采集和報名審核
(1)就讀無搖號計劃的公辦中小學的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家長不需要進行電子信息采集,按照相應中小學招生簡章遞交資料。
(2)申請就讀面向全區有搖號計劃學校的南岸戶籍少年。6月14日-15日,家長通過關注“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進入“戶籍搖號”端口,鏈接“南岸區搖號計劃學校新生信息采集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流程,填報志愿學校并完善基本信息。學生若選擇就讀面向全區有搖號計劃學校,只能選擇一所學校進行報名。6月16日-17日,區教委將聯動區公安分局和南岸不動產登記中心等相關部門開展學生信息核對。
(3)申請就讀空余學位較多學校的非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6月2日-19日,家長通過關注“書香南岸”微信公眾號,進入“隨遷子女”端口,鏈接“南岸中小學隨遷子女新生報名系統”,按照系統提示流程,申報就讀學校并完善基本信息,申報學校將分批次、分時段對申報就讀學生條件、申報資料等進行審核。
(4)申請就讀民辦學校的少年。6月15日-19日,家長須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信息采集。學生若選擇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只能選擇一所學校就行報名。
3.復審材料及錄取
義務教育階段的公辦、民辦中小學于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民辦中學6月26日完成招生工作,公辦學校7月30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
(1)就讀公辦中小學的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監護人持相關資料,按轄區對口中小學招生簡章時間安排到相應中小學審核報名資料。
(2)申請就讀面向有搖號計劃學校的南岸戶籍少年。當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則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區教委于6月20日統一組織電腦隨機搖號,全程接受監督。經搖號錄取的學生須在6月21日18:00前登錄系統進行確認;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未被申報學校錄取的南岸戶籍學生,由區教委統籌安排,防止學生輟學。
(3)申請就讀空余學位較多學校的非南岸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按照申報學校統一時間安排(短信通知),由家長到申報學校進行資料復核;學校在審核相關材料后,將統一計算相應積分,公示積分結果和錄取名單,學校將對確認錄取的學生發放《入學通知書》,并將錄取情況上報區教委基教科。未被申報學校錄取的學生,學校將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家長,以便家長另作安排。
(4)申請就讀民辦學校的少年。當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時,則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區教委于6月20日統一組織電腦隨機搖號,全程接受監督。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電腦隨機錄取結果產生后,“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將發送手機短信通知學生家長登陸系統查詢搖號結果。經搖號錄取的學生須在6月21日18:00前登錄系統進行確認;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回到戶籍所在公辦學校錄取體系內,由區教委統籌安排,保證公辦學校“兜底”,防止學生輟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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