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巴南區2022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
巴南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公布
時間:2022-06-14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巴南區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市教委《關于做好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發〔2022〕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2022年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對基礎教育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堅持義務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發展,實施公辦、民辦學校同權同步招生,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村校(點)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經戶籍所在地鎮(街)人民政府批準后,報區教委備案。
(二)免試入學原則。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義務教育學校均不得以筆試、面試、面談等名義選拔學生,全面取消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新生入學實行“三對口”,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對口學校入學。農村地區以學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對口學校就讀。
(四)統籌安排原則。對不符合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對口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和流動人口適齡子女,統籌安排入學。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區教委根據公辦學校招生政策和空余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保證公辦學校“兜底”。
(五)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
1.城區符合“三對口”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招生范圍在對口學校直接登記報名;農村區域戶籍地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地所在學校直接登記報名。
2.城區不符合“三對口”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戶籍、購房入住、產權份額等情況由區教委按戶籍優先順序統籌安排入學。本類別中,住房如系共有產權的(含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入學對象父(母)應至少共占50%以上(不含50%)的份額,且實際已交房入住,入學對象僅限業主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孫、外孫等其他關系人)。
3.區內公租房承租人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孫、外孫等其他關系人)、政府處置類項目業主子女,在配套學校和指定學校登記入學。
4.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少年。在我區經商、務工以及從事其他合法、相對穩定工作的區內外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不含兄弟姊妹、孫、外孫等其他關系人)可申請在我區接受義務教育。區教委定時、定點、分片開展入學登記,統籌安排學校接收。
5.殘疾適齡兒童、少年。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在招生范圍內公辦學校實行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可進入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由對口學校“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6.其他特殊人群適齡兒童、少年。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規定安排入學。對臺灣同胞子女,按照一視同仁、適當照顧的原則,與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學政策。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7.重慶市實驗中學全善校區(原全善學校)實行“統籌+搖號”的招生方式,重慶市清華中學融匯校區(原融匯清華實驗中學)實行“劃片+搖號”的招生方式。
(二)義務教育民辦學校
1.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全區統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2.區教委根據民辦學校辦學規模核定招生計劃。民辦學校承接的政府購買服務、小區配套學校業主子女、九年一貫制直升初中、小語種學生、舉辦者子女等適齡兒童、少年均為招生計劃內學生。嚴禁超計劃招生,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注冊學籍。
3.實施分類招生、分類錄取。
(1)民辦學校承接的政府購買服務、小區配套學校業主子女、九年一貫制直升初中、小語種學生、舉辦者子女等招生計劃內學生,采取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取。
(2)民辦學校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采取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取。
(3)民辦學校除去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取的學生后,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剩余招生計劃時,采取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時,通過電腦搖號隨機錄取。
四、招生程序
(一)發布招生信息
區教委于5月20日前通過巴南政府網站和巴南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6月9日發布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入學登記通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布招生簡章和區教委招生入學登記通告。
(二)采集學生信息
6月15日-6月19日,選擇就讀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學生家長,按照區教委發布的招生入學登記通告,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網址:www.cqywjybm***或關注重慶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網上信息采集,學生只能選擇一所民辦學校報名,且公辦、民辦學校不能兼報。
(三)入學登記和招生錄取
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于6月20日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1.公辦學校。就讀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由監護人將相關報名材料提交學校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直接錄取。錯過統一報名時間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7月30日前,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重慶市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1)城區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需提供的材料: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銀行按揭合同等);入住證明(天然氣證或天然氣繳費發票)。
(2)農村區域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需提供的材料: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的還需提供結婚證)。
(3)公租房承租人子女入學登記需提供的材料:承租人及子女的戶口本,如承租人與子女的戶口不在同一戶籍,還需提供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公租房租賃協議。
(4)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登記需提供的材料: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與區內用工單位簽訂的有效期內(一年以上)的《勞動用工合同》(個體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購買社保的有效憑證(該項不作為必備條件,具備者優先安排);公安部門出具的居(暫)住證明。
小學新生入學時,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報名前置條件,可在開學后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入學時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2.民辦學校。民辦學校除去登記注冊方式直接錄取的學生后,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的學生,6月20日通過電腦搖號隨機派位錄取,由區紀委監委、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全程監督實施。電腦隨機派位搖號錄取結果產生后,將發送手機短信通知學生家長登錄“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查詢搖號結果。經搖號錄取的學生須在6月21日18:00前登錄系統進行確認,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的學生視為自動放棄;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區教委根據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政策,并結合學位情況統籌安排,保證公辦學校“兜底”。6月26日前,民辦學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五、相關說明
(一)城區學校“三對口”入學條件中,房屋產權應系法定監護人(或學齡兒童少年本人)的完全產權,同一住房(含二手房或產權變更)對應戶籍實行小學“六年一學位”、初中“三年一學位”原則,即招生范圍內同一套住房小學階段每6年、初中階段每3年提供一個學位(合法養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對口入學,不符合此條件的戶籍適齡兒童少年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二)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須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材料),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三)轉學插班生與新生就讀條件一致,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根據學位空余情況直接接收;若學校無空余學位,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就讀學校。
(四)按照“就近入學、相對穩定、均衡發展”的原則,對新建投用學校和周邊學校招生范圍進行科學的劃分和調整。
巴南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劃片招生范圍公布
從2021年秋季學期起,學位緊張區域學校,以滿足“三對口”條件中戶籍遷入的先后時間安排就讀學校。
巴南區教委特別提醒廣大家長,區內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劃片招生范圍、入學條件等,只能以區教委正式發布的信息或相關文件(函件)為準。任何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及其相關人員,對業主子女入學所做的單方面宣傳或承諾均無效。
區教委招生咨詢及舉報電話:66227010,66239533。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