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璧山區 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
時間:2019-05-20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璧教基〔2019〕23號
為了切實做好2019年璧山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璧山區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市教育大會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堅持招生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果;堅持穩中求進,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組織管理
璧山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統籌領導,由各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和學校具體實施,教委教育科負責常規管理,咨詢電話:85284508、85284513、85284528。
三、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小學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初中招收當年讀滿小學修業年限(不受年齡限制)的少年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需向對口學校提出申請,經戶籍所在地政府批準,報區教委備案。
(二)劃片免試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適齡兒童按戶籍所在地劃片免試入學。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三對口”入學原則,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對口學校入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依據戶籍在對口學校入學。不符合對口入學原則的適齡兒童按實際居住地和學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四)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以及亂收費行為。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公平、公開、陽光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入學
1. 農村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具有璧山區農村區域地戶籍,且生活居住在戶籍所在鎮街的適齡兒童、少年,攜帶戶口本到戶籍對口學校報名入學。
2. 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1)符合“三對口”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按招生范圍在對口學校報名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因父母無自購房產,與父(母)長期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上,且戶籍、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按招生范圍在對口學校報名入學。
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2)不符合“三對口”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①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父母在城區有實際居住(以入戶調查為準)的自購房產,但戶籍和房產不在同一招生范圍內,到房產對口學校報名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②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父母房產因征地拆遷而尚未安置,到戶籍地對口學校報名入學。已經安置或父母在城區有實際居住的(以入戶調查為準)自購房產,到安置地或房產地對口學校報名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征地拆遷協議、房屋產權有效證件(已安置或自購房產)、居住證明(未安置)。
③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父母在城區無自購房產,屬于租房居住或寄居的,到就近的璧城或璧泉教管中心登記,由區教委在城區內統籌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
3. 殘疾兒童入學
本區戶籍的殘疾兒童按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入學辦法申請入學。各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要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
(二)非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入學
1. 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規定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承租協議等)、其他相關部門證明等。
2. 父母在招生范圍內有固定房產且實際居住,或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長期隨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固定房產居住的適齡兒童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實際居住以入戶調查結果為準。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等。
3. 征地拆遷戶子女、配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承租協議等)、其他相關部門證明等。
4.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指定學校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務工經商證明(用工合同或營業執照)、居住證明(居住證或租房協議)。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 登記及入戶調查時間
小學招生分兩個時段進行。第一登記時段為7月1-7日,7月11-15日進行入戶調查。第二登記時段為8月1-7日,8月11-15日進行入戶調查。
2. 登記辦法
招生辦法第(一)項中的適齡兒童(不含只有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于7月1-7日持相關手續到對口的小學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時須填寫《璧山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申請表》和《入學承諾書》。7月8日璧城、璧泉、青杠街道的小學(含河邊、大鵬小學)將《璧山區2019年秋小學報名信息表》紙質檔和印證材料報教育科317室復核,信息表電子檔傳郵箱369639994@qq***。其余街鎮小學報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復核備查。
招生辦法第(二)項中的適齡兒童(含只有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于7月1-7日和8月1-7日兩個時段在就近的教育管理中心登記。報名登記時須填寫《璧山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申請表》和《入學承諾書》。7月8日和8月8日璧城、璧泉、青杠教育管理中心分別將兩個時段登記的《璧山區2019年秋小學報名信息表》紙質檔和印證材料報教育科317室復核,信息表電子檔上傳郵箱369639994@qq***。
所有印證材料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3. 名冊發放
7月19日,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將復核后的招生辦法第(一)項中的新生錄取結果下發至轄區內相關小學(璧城、璧泉、青杠街道由區教委復核后下發)。7月20日,各小學發放復核后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8月28日,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將復核后的第(二)項新生錄取結果下發至轄區內相關小學(璧城、璧泉、青杠街道由區教委復核后下發)。8月29日,各小學發放教管中心登記下發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二)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5月30日,各小學上報《2019年小學畢業生花名冊》到郵箱369639994@qq***。
2.6月25日,各小學將畢業生花名冊提供給對口招生的初中學校。正則中學、璧泉初中各派1人到教委中招辦進行畢業生分配,確定正則中學、璧泉初中的招生名單。
3.6月26日,各初中學校填寫學生錄取通知書。
4.6月28日,上午8:30前各初中學校將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分學校整理好后交相應小學,通過就讀小學發放到學生和家長手中。
5.7月1日,被錄取學生和家長持錄取通知書到錄取的初中學校報到注冊,各初中學校于7月5日將注冊結果上報教委中招辦。
6. 未在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就讀城區初中學校的,于7月1-7日、8月1-7日到戶籍地或居住地轄區教育管理中心報名登記。
7.8月29日區,教委將城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錄取結果發相關初中學校,其余街鎮教育管理中心調配轄區內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錄取并將結果發轄區相關初中學校。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
招生前,各校要通過學校網站、宣傳欄和社區宣傳欄等陣地,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辦法、報名材料、招生錄取辦法、咨詢舉報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布,為家長、學生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任何學校未經區教委批準,不得在新聞媒體或其他場所發布招生信息。
(二)強化學籍管理和班額控制
各校要嚴格執行學籍電子化管理的規定,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建立學籍檔案。嚴格控制班額和招生計劃,未經區教委批準,一律不得突破。
(三)規范學校收費行為
嚴禁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不符合國家、市規定的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四)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各小學要對轄區內戶籍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受理因智力、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申請,對未入學或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實行臺賬管理,做好追蹤工作。各初中學校要對對口小學畢業生的入學報到情況進行登記,對未到校報到的學生進行摸底排查,做好有輟學嫌疑學生的勸返復學工作,確保一個也不能少。
(五)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
各校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組織,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學校要確保招生材料真實,招生公正公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向區教委報告,不能自作主張隨意解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按照“先處理人,再處理事”的原則,給予嚴肅處理。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本方案由重慶市璧山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為了切實做好2019年璧山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璧山區教育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市教育大會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堅持招生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果;堅持穩中求進,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組織管理
璧山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統籌領導,由各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和學校具體實施,教委教育科負責常規管理,咨詢電話:85284508、85284513、85284528。
三、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小學招收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的兒童;初中招收當年讀滿小學修業年限(不受年齡限制)的少年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需向對口學校提出申請,經戶籍所在地政府批準,報區教委備案。
(二)劃片免試原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劃片招生,適齡兒童按戶籍所在地劃片免試入學。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實行“三對口”入學原則,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對口學校入學。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依據戶籍在對口學校入學。不符合對口入學原則的適齡兒童按實際居住地和學區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四)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以及亂收費行為。全面推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公平、公開、陽光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入學
1. 農村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具有璧山區農村區域地戶籍,且生活居住在戶籍所在鎮街的適齡兒童、少年,攜帶戶口本到戶籍對口學校報名入學。
2. 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1)符合“三對口”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按招生范圍在對口學校報名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因父母無自購房產,與父(母)長期居住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產上,且戶籍、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按招生范圍在對口學校報名入學。
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2)不符合“三對口”的戶籍兒童、少年入學
①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父母在城區有實際居住(以入戶調查為準)的自購房產,但戶籍和房產不在同一招生范圍內,到房產對口學校報名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②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父母房產因征地拆遷而尚未安置,到戶籍地對口學校報名入學。已經安置或父母在城區有實際居住的(以入戶調查為準)自購房產,到安置地或房產地對口學校報名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征地拆遷協議、房屋產權有效證件(已安置或自購房產)、居住證明(未安置)。
③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在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父母在城區無自購房產,屬于租房居住或寄居的,到就近的璧城或璧泉教管中心登記,由區教委在城區內統籌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
3. 殘疾兒童入學
本區戶籍的殘疾兒童按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入學辦法申請入學。各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要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
(二)非招生范圍內戶籍學生入學
1. 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規定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承租協議等)、其他相關部門證明等。
2. 父母在招生范圍內有固定房產且實際居住,或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并長期隨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固定房產居住的適齡兒童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實際居住以入戶調查結果為準。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房屋產權有效證件等。
3. 征地拆遷戶子女、配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居住證明(承租協議等)、其他相關部門證明等。
4.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到指定學校入學。報名時須攜帶戶口本、出生醫學證明、務工經商證明(用工合同或營業執照)、居住證明(居住證或租房協議)。
五、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小學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 登記及入戶調查時間
小學招生分兩個時段進行。第一登記時段為7月1-7日,7月11-15日進行入戶調查。第二登記時段為8月1-7日,8月11-15日進行入戶調查。
2. 登記辦法
招生辦法第(一)項中的適齡兒童(不含只有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于7月1-7日持相關手續到對口的小學報名登記。報名登記時須填寫《璧山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申請表》和《入學承諾書》。7月8日璧城、璧泉、青杠街道的小學(含河邊、大鵬小學)將《璧山區2019年秋小學報名信息表》紙質檔和印證材料報教育科317室復核,信息表電子檔傳郵箱369639994@qq***。其余街鎮小學報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復核備查。
招生辦法第(二)項中的適齡兒童(含只有城區小學招生范圍內戶籍的適齡兒童)于7月1-7日和8月1-7日兩個時段在就近的教育管理中心登記。報名登記時須填寫《璧山區小學一年級入學申請表》和《入學承諾書》。7月8日和8月8日璧城、璧泉、青杠教育管理中心分別將兩個時段登記的《璧山區2019年秋小學報名信息表》紙質檔和印證材料報教育科317室復核,信息表電子檔上傳郵箱369639994@qq***。
所有印證材料查驗原件,收取復印件。
3. 名冊發放
7月19日,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將復核后的招生辦法第(一)項中的新生錄取結果下發至轄區內相關小學(璧城、璧泉、青杠街道由區教委復核后下發)。7月20日,各小學發放復核后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8月28日,片區教育管理中心將復核后的第(二)項新生錄取結果下發至轄區內相關小學(璧城、璧泉、青杠街道由區教委復核后下發)。8月29日,各小學發放教管中心登記下發的新生錄取通知書。
(二)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1.5月30日,各小學上報《2019年小學畢業生花名冊》到郵箱369639994@qq***。
2.6月25日,各小學將畢業生花名冊提供給對口招生的初中學校。正則中學、璧泉初中各派1人到教委中招辦進行畢業生分配,確定正則中學、璧泉初中的招生名單。
3.6月26日,各初中學校填寫學生錄取通知書。
4.6月28日,上午8:30前各初中學校將加蓋學校公章的錄取通知書分學校整理好后交相應小學,通過就讀小學發放到學生和家長手中。
5.7月1日,被錄取學生和家長持錄取通知書到錄取的初中學校報到注冊,各初中學校于7月5日將注冊結果上報教委中招辦。
6. 未在城區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申請就讀城區初中學校的,于7月1-7日、8月1-7日到戶籍地或居住地轄區教育管理中心報名登記。
7.8月29日區,教委將城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錄取結果發相關初中學校,其余街鎮教育管理中心調配轄區內流動人口隨遷子女錄取并將結果發轄區相關初中學校。
六、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強招生宣傳工作,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
招生前,各校要通過學校網站、宣傳欄和社區宣傳欄等陣地,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名條件、報名時間和地點、報名辦法、報名材料、招生錄取辦法、咨詢舉報電話等信息向社會公布,為家長、學生提供咨詢、指導和服務。任何學校未經區教委批準,不得在新聞媒體或其他場所發布招生信息。
(二)強化學籍管理和班額控制
各校要嚴格執行學籍電子化管理的規定,對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建立學籍檔案。嚴格控制班額和招生計劃,未經區教委批準,一律不得突破。
(三)規范學校收費行為
嚴禁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擇校費。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實行免費義務教育,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不符合國家、市規定的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四)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各小學要對轄區內戶籍適齡兒童登記造冊,受理因智力、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申請,對未入學或需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實行臺賬管理,做好追蹤工作。各初中學校要對對口小學畢業生的入學報到情況進行登記,對未到校報到的學生進行摸底排查,做好有輟學嫌疑學生的勸返復學工作,確保一個也不能少。
(五)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
各校要按照招生工作要求,建立組織,健全制度,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學校要確保招生材料真實,招生公正公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及時向區教委報告,不能自作主張隨意解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生文件精神的行為,按照“先處理人,再處理事”的原則,給予嚴肅處理。要堅決杜絕各種不正之風,以確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本方案由重慶市璧山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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