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永川區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辦法
重慶市永川區教育委員會 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辦法
時間:2019-05-20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永教基〔2019〕28號
為確保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招生辦法。
一、招生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戶籍在城區,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的兒童、小學畢業生,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二)就近入學原則。戶籍在城區,年滿6周歲的兒童、小學畢業生按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實行“兩對口”入學辦法。即年滿6周歲的兒童、小學畢業生戶籍在城區,其父(母)的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一致。
(四)公開公平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繼續實行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
二、招生條件
(一)職責劃分
城區小學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統籌,具體由中山路、勝利路、南大街教管中心組織實施。城區初中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組織實施。
(二)就讀條件
1.“兩證齊全”且年滿6周歲的兒童就讀小學和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列入城區學校劃片招生范圍。
“兩證齊全”的含義: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在城區,其父(母)的房產在城區。
證明材料:①戶口簿原件。②房產證原件(房產系全產權,不得與非直系親屬共有。無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貸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2)適齡兒童因父母無房(須提供房交所父母無房證明),全家戶籍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視為符合“兩證齊全”入學條件(所需材料同前)。
2. “單證”及“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年滿6周歲的兒童就讀小學和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列入城區學校指定招生范圍。
“單證”的含義:
(1)戶籍在城區,未在城區購房家庭的子女。
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少年與掛靠人的戶口簿原件。②掛靠人的房產證原件(無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貸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2)戶籍不在城區,但已在城區購房家庭的子女。
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②房產證原件(房產系全產權,不得與非直系親屬共有。無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貸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含義:
(3)戶籍不在城區,未在城區購房的務工人員子女。
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②公安機關核發的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③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工作證明(就業勞動合同、攤位租賃合同、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等)。
三、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另文下發)
四、招生程序及時間(另文下發)
五、妥善解決特殊問題
1.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小學由城區教管中心、初中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2.現役軍人、華僑、援藏干部、烈士、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小學由城區教管中心、初中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3.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城區教管中心、區教委依據國家和市有關法規政策妥善解決。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學區范圍內就學的學生和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
六、嚴格紀律
區教委負責統籌抓好招生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公辦學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圍招生;不得將學生分為重點、非重點班和舉辦各種形式的實驗班;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學、編班掛鉤的考試、測試。對違反規定亂招生、亂收費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要堅決予以糾正和處理。
為確保2019年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精神,結合我區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招生辦法。
一、招生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戶籍在城區,年滿6周歲(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下同)的兒童、小學畢業生,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二)就近入學原則。戶籍在城區,年滿6周歲的兒童、小學畢業生按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實行“兩對口”入學辦法。即年滿6周歲的兒童、小學畢業生戶籍在城區,其父(母)的房產證和實際居住地一致。
(四)公開公平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繼續實行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
二、招生條件
(一)職責劃分
城區小學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統籌,具體由中山路、勝利路、南大街教管中心組織實施。城區初中招生工作由區教委組織實施。
(二)就讀條件
1.“兩證齊全”且年滿6周歲的兒童就讀小學和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列入城區學校劃片招生范圍。
“兩證齊全”的含義: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在城區,其父(母)的房產在城區。
證明材料:①戶口簿原件。②房產證原件(房產系全產權,不得與非直系親屬共有。無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貸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2)適齡兒童因父母無房(須提供房交所父母無房證明),全家戶籍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且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視為符合“兩證齊全”入學條件(所需材料同前)。
2. “單證”及“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年滿6周歲的兒童就讀小學和小學畢業生就讀初中,列入城區學校指定招生范圍。
“單證”的含義:
(1)戶籍在城區,未在城區購房家庭的子女。
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少年與掛靠人的戶口簿原件。②掛靠人的房產證原件(無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貸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2)戶籍不在城區,但已在城區購房家庭的子女。
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②房產證原件(房產系全產權,不得與非直系親屬共有。無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或抵押貸款合同原件,2019年8月31日前入住或交房)。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的含義:
(3)戶籍不在城區,未在城區購房的務工人員子女。
證明材料:①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②公安機關核發的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③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工作證明(就業勞動合同、攤位租賃合同、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等)。
三、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另文下發)
四、招生程序及時間(另文下發)
五、妥善解決特殊問題
1.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小學由城區教管中心、初中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2.現役軍人、華僑、援藏干部、烈士、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小學由城區教管中心、初中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3.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城區教管中心、區教委依據國家和市有關法規政策妥善解決。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學區范圍內就學的學生和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
六、嚴格紀律
區教委負責統籌抓好招生工作,切實保障適齡兒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任何學校不得提前招生;公辦學校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圍招生;不得將學生分為重點、非重點班和舉辦各種形式的實驗班;不得舉行或者變相舉行與入學、編班掛鉤的考試、測試。對違反規定亂招生、亂收費的學校和個人,一經查實,要堅決予以糾正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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