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
時間:2018-11-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辦理條件 :
已在我市設立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申請將原在外省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到我市繼續繳存的。
二、受理地點:
1.主城區: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辦事處
(1)渝中辦事處(渝中區、大渡口區、九龍坡區);
(2)江北辦事處(江北區、渝北區);
(4)南岸辦事處(南岸區、巴南區);
2.遠郊區縣: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區縣分中心。
三、辦結時限 :
6-10個工作日。
四、辦理程序:
1.職工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前往所屬辦事處(分中心)填寫《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由我中心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臺向轉出方住房公積金中心發起轉移申請。
2.同一單位多名職工同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的,可委托單位經辦人代為申請,單位經辦人需持本人身份證件、單位介紹信、轉入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及加蓋單位公章的《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托書》前往所屬辦事處(分中心)為職工集中辦理。
3.轉入款項到達重慶市住房公積金專戶后,轉移聯系函編號、職工身份證件號碼、轉入金額與異地轉移接續平臺信息比對一致的,轉入款項自動計入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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