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二手房按揭貸款)辦理須知
時間:2018-11-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貸款對象
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
二、申請條件
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申請貸款前6個月(含)及以上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個人征信情況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請人及配偶任一方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存在連續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計逾期6期以上(含6期),貸款采用到期一次還款方式的,拖欠貸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貸款或貸記卡當前狀態為逾期的,在公積金提取、貸款、貸后還款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以及其他途徑證實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原則上不予通過貸款審批;
(四)有在本市城鎮購買二手住房的真實交易行為,有合法有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
(五)所購房屋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可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自由交易;
(六)已為該套房屋辦理房屋價值評估手續;
(七)同意用所購住房作為貸款抵押擔保;
(八)已與售房人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并有不低于所購房屋價格20%( 含)以上的自籌購房資金;
(九)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無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
(十)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辦理要件
(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證件及戶口簿;
(二)借款申請人及產權共有人的婚姻狀況證明,包括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已備案),離婚判決書,單身聲明等;
(三)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收入證明。對于借款申請人及配偶同意根據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推算其月收入的,可不另行提供收入證明。提供收入證明應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收入證明月收入金額超過1萬元的需提供近6個月銀行流水;
(四)所購二手房原《不動產權證書》(《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五)借款申請人與售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六)已繳納不低于購房總價款20%自籌資金的首付款憑據(首付資金在5萬元以內的,提供賣方出具的收據,5萬元以上的,提供買賣雙方之間的銀行轉帳憑據);
(七)售房人收款賬戶,該賬戶須為售房人本人名下銀行賬戶;
(八)借款人還款賬戶,該賬戶須為貸款申請銀行所屬個人一類賬戶;
(九)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提供繳存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十)由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出具的《房地產價格評估報告》;
(十一)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個人信用報告》(報告有效期3個月);
(十二)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四、辦理流程
五、辦理時限
貸款申請資料齊全,審核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符合貸款發放條件的,抵押登記辦妥后放款時限不超過5個工作日。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由銀行負責審核和安排貸款額度。
六、貸款償還
(一)公積金個貸本息采用按月等額本息法或按月等額本金法償還。貸款期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公積金個貸采用一次性還款法,實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計收貸款本息(利隨本清)。
(二)借款人應從發放貸款后次月起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將還款資金足額存入個人還款賬戶。
(三)借款人可在承辦銀行網點申請部分或全部提前還款。
(四)貸款清償完畢,借款人應到承辦銀行網點辦理貸款清償證明,憑此證明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解除抵押。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借款申請人應帶齊辦理要件資料原件,在貸款面簽時所有相關人(借款申請人配偶、產權共有人及配偶)需到場。
(二)借款申請人提供的所有資料須完整、準確、真實、有效、合法。
(三)進行貸款面簽時借款申請人應認真閱讀相關合同條款。
(四)借款人公積金賬戶余額優先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使用。
(五)在貸款辦理過程中,公積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費用。
(六)已辦理轉移登記(即交易過戶)或已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二手房均不能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根據貸款流程,只有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后,借款申請人才能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抵押登記手續,否則公積金中心不受理此類貸款申請。
(七)借款人在經辦網點領取辦理抵押所需資料后,自行到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二手房交易和抵押登記手續。借款人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的交易資料應與申請二手房貸款提交的資料保持一致,如出現差異,公積金中心或承辦銀行有權不予發放二手房貸款。
(八)借款申請人需留意短信提示,按規定時限辦理簽約手續,按規定時限交回抵押登記資料。
重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本須知擁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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