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一般性規定
時間:2018-11-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一、貸款額度
1.最高限額
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限額不超過40萬元,配偶參貸后不超過個人最高限額的1.5倍(60萬元)。
2.最高貸款成數
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成數為所購房屋價值的80%。
3.可貸額度
借款人實際可貸額度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可貸總額度 = 借款人家庭月收入之和 × 50% × 貸款期數(月)
(2)住房公積金資金可貸額度= 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 ×25倍。
4.其他額度規定
二手房按揭貸款最高可貸成數為所購二手房評估價值和不動產登記機構備案的成交金額二者中較低者的80%。一手房置換貸款申請額度不得超過申請時原貸款剩余本金數額。二手房置換貸款應同時符合一手房置換貸款和二手房按揭貸款的可貸額度規定。
二、貸款利率
住房公積金貸款按人民銀行規定的現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利率執行,并隨國家利率調整而調整。
三、 貸款期限
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時間后5年。
四、參貸規定
按時并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借款人配偶可以參與貸款(以下簡稱“參貸”), 配偶參貸的,每筆貸款中住房公積金部分最高額度不超過個人最高限額的1.5倍,參貸后的借款人配偶視為公積金個貸共同借款人。
五、其他政策規定
按照國家和我市相關政策規定,公積金貸款僅用于支持剛需和兼顧改善性住房消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在主城區僅支持用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改善性第二套住房;遠郊區縣支持用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和改善性第二套住房。對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第三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和 “三無”人員停止住房公積金貸款。
購房套數的認定:購買首套住房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無住房登記記錄且無貸款購買住房記錄;購買改善性第二套住房的認定,是指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名下在不動產登記信息中僅持有一套住房。購房套數的認定實行“認房”又“認貸”的標準。“認房”以房屋信息查詢結果為準。“認貸”以人行征信系統查到的《個人信用報告》為認定標準。
“三無”人員的認定:指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有戶籍”特指購房人戶籍登記在重慶市;“有企業”特指購房人新購住房時依法在重慶投資、設立企業(含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已滿1年,企業持續開展經營活動,且有相關納稅或社保繳費等記錄的(通過二級市場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的除外);“有工作”特指在重慶就業,1年內在重慶市參加社會保險且繳費6個月以上的(含個體工商戶及其就業人員、跨年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及以上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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