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保險調劑金條件和審批程序
時間:2010-07-13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申請調劑工傷保險基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工傷保險費征繳率達到市下達各區縣(自治縣、市)計劃的90%以上,市對各區縣(自治縣、市)工傷保險基金調劑以月征收進度為主要考核指標,即:(1)年度計劃下達前按上年實際征收數考核,(2)年度計劃下達后次月按計劃征收數考核(具體考核征收進度見附件一)
(二)工傷保險費收入的50%按月足額上劃市財政專戶;
(三)動用本級滾存結余存款仍不能保證工傷保險金待遇支出的兩個月支付,或轄區參加工傷保險職工發生重大事故。
申請調劑審批程序:
(一)需申請調劑工傷保險基金的區縣(自治縣、市),在月 度結算后10日內,由當地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書面申請填報《工傷 保險基金調劑申請表》一式兩份(附件二),經當地財政、地稅部門簽署意見后,報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審核。若因轄區內發生重 大事故,需附區縣(自治縣、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核實意見。
(二)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區縣(自治縣、市)的申請 和財務報表情況及時進行審核,符合基金調劑條件的,匯總有關 數據與情況后,提出調劑建議方案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審批。
對不符合申請工傷保險基金調劑條件的區縣(自治縣、市) 不予調劑。
依據:根據《重慶財政局重慶市勞動和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工傷保險基金調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財社〔2004〕86號)第三、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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