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人員在哪些情形下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時間:2009-12-06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被勞動教養正在執行的;
6、無正當理由,六十日內不到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再就業情況的;
7、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8、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依據:《重慶市失業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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