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待遇爭議的處理辦事須知
時間:2009-12-06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工傷保險待遇爭議的處理辦事須知
受理事項:工傷職工就工傷保險待遇與用人單位、經辦機構發生爭議
受理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二、五十三條規定。、
受理條件:工傷保險待遇發生爭議
提報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憑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仲裁或行政復議申請。
辦事程序: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保險待遇方面的爭爭議,向參保地所在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照有關勞動爭議有關規定受理和裁決。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對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方面發生爭議,向參保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訴訟。
收費情況:提出仲裁裁決的按照勞動爭議仲裁處理有關收費標準執行。行政復議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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