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再次申請鑒定及鑒定結論的規定。 時間:2009-12-06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申請鑒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