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支付期限
時間:2009-11-30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繳費年限
|
滿一年不滿兩年
|
滿兩年不滿三年
|
滿三年不滿四年
|
滿四年不滿五年
|
滿五年不滿七年
|
滿七年
|
以后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但最長不超過
|
|
領取月數
|
3個月
|
6個月
|
9個月
|
12個月
|
15個月
|
16個月
|
24個月
|
|
1、失業保險金支付期限,按照累計繳費年限計算,最高不得超過24個月;
2、農民合同工按照單位為其累計繳費年限核定應享受失業保險金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發放。
|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