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豐都縣2019年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政策
時間:2019-05-20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豐都縣教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豐都教〔2019〕65號
附件1:
XXXX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存根)
(2019) 號
同學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已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年 月 日
..................................(2019) 號................................
XXXX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
(2019) 號
同學: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你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現通知你于月 日,由監護人持本通知書和戶口簿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填表說明:
1.法定入學時間,2019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9年初中應屆畢業生和超齡未入學的填“20190901”,仍輟學的填勸返時間。
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豐都教〔2019〕65號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和條件不具備的農村地區村校(點)的兒童入學年齡可適度放寬。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當地鄉鎮街道政府審批,縣教委備案,縣教委和學校堅持對其實施追蹤。
(二)就近免試原則。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也不得以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三)對口入學原則。小學新生實行“三對口”入學原則,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屋產權證明(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在對口學校入學。農村地區以學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對口學校就讀。城區及部分集鎮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區域劃片按照《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區及部分集鎮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區域的通知》(豐都府辦發〔2017〕65號)執行。
(四)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教委對學校招生工作按《豐都縣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學校(園)招送生工作考核的通知》嚴格考核。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5月10日開始,由各招生學校開展2019年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基礎信息摸底核查,5月20日前完成并上報《豐都縣2019年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對象(含超齡未入學和仍輟學)入戶調查表》(附件3)。在采集全縣2019年義務教育學齡人口基礎數據的基礎上,縣教委制下達各校招生計劃,6月20日起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一)本縣戶籍學生入學
凡戶籍在我縣的適齡兒童、少年,7月6-10日由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學校,或《豐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區及部分集鎮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招生區域的通知》(豐都府辦發〔2017〕65號)劃片學校,審核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資格,對符合條件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1.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2.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3.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二)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
堅持“兩為主”“兩納入”,即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公辦學校接收為主,同時將流動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范圍,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縣外在豐工作生活已在公安機關辦理暫住證、市外在豐工作生活已在公安機關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辦理居住證的家庭隨遷子女,8月1-20日到縣教委審核登記,符合條件的,由縣教委安排,在指定學入學。隨遷子女入學報名時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2.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居住證明、合法工作證明(市內戶籍)和公安部門出具的流動人口居住證明(市外戶籍)、社保繳費記錄等有關材料。
3.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三)城市建設及重點工程建設拆遷戶子女入學
城市建設及重點工程建設拆遷戶子女,實行貨幣安置的在購房所在地就近劃片入學;實行還建房安置且分房入住的,在還建房所在地就近劃片入學;實行還建房安置但尚未建成的,在現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劃片入學。2019年6月30日前,城市建設及重點工程建設拆遷戶所在鄉鎮街道政府審核符合安置條件拆遷戶子女入學需求情況,匯總填寫《2019年城市建設及重點工程建設拆遷戶子女入學申請登記表》(附件2),并報縣教委,由縣教委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學校審核有關材料,對符合條件的兒童、少年,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附件1)或報名注冊。
因統計上報晚或其他原因導致錯過報名時間,而學校招生計劃已滿,無法再接收的,縣教委調劑安排至周邊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接收。
審核材料清單: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的同一戶口簿;
2.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的同一占地、房屋拆遷協議原件和復印件;
3.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有效證件或購房正式合同原件和復印件;
4.幼兒園新生須提供健康體檢證明,小學新生須提供《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四)殘疾兒童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由戶籍所在地教育管理中心協助其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學校及有關部門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由監護人提出申請,當地鄉鎮(街道)政府審批,縣教委備案,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
(五)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嚴格按照審批的辦學規模,由縣教委核定招生計劃,報市教委備案。學籍系統將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注冊學籍,嚴禁超計劃招生。
民辦學校于5月17日起發布招生計劃,6月20日起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對違規招生、超計劃招生的民辦學校,將追究相關管理部門、屬地教育管理中心、聯系學校責任督學、學校及相關人員責任。
(六)豐都縣棚戶區改造戶子女入學
按《豐都縣人民政府關于實施豐都縣北岸城區棚戶區(二期)改造項目的補充公告》(豐都府發〔2018〕38 號)執行,即:棚改居民遷出原地后,子女的義務教育入學可選擇繼續在原戶籍所在地按原招生辦法入學,或憑棚改補償安置協議及住房購房合同辦理戶籍遷入手續后,在遷入戶籍所在地片區就近學校入學。
(七)學前兒童入園
凡2019年8月31日前年滿3周歲的兒童,由監護人持戶口簿到就近的公辦或民辦幼兒園申請入園。任何幼兒園不得拒收有殘疾的幼兒園入園。
四、工作要求
(一)合理控制辦學規模
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合理控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規模,多舉措穩定鄉村學校生源,穩步實施消除大班額計劃,禁止擇校招生,防止新增大班額、大校額,確保到2019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和逐步降低55人以上大班額比例的目標,并將完成情況納入學校年終綜合目標考核。
(二)規范招生程序和時間
1. 公布招生入學政策。從2019年5月召開全縣招生工會,公布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工作安排、報名程序等相關信息。
2. 發布招生信息。5月21日縣教委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招生計劃,學校發布入學登記通告。
3.報名、審核材料。 從2019年6月20日起,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開始報名審核并公示。7月6日起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三)充分發揮學籍管理系統作用
充分依托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發揮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治理擇校問題上的基礎性、機制性作用。通過學籍管理,及時掌握學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學籍一經確立,不得擅自調取。學籍確需在縣內學校間調取的,必須經縣教委審核同意;在區縣間調取的,必須經兩地教育行政部門 審核同意并報市教委基教處備案。但同時要明確,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是入學和轉學的前提條件,任何學校不得以學籍問題為由拒收學生。要做好為學生轉接學籍和新建學籍工作,方便學生“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學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為正式在校生。
(四)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控輟保學工作
各教育管理中心、責任督學、要切實履行控輟保法定職責,密切關注轄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報到入學情況,建立入學登記臺賬。要構建教育管理中心主任統籌負責,責任督學監督管理,落實1名鄉鎮(街道)控輟保學資料員,1名領導,1名教師對接1名重點適齡兒童少年的責任體系。重點關注殘疾學生、留守兒童、貧困學生、學困生等群體的就學情況,對無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和完善緩學、免學手續,務必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實。對無故未按時報到入學的,特別是初中學段入學新生,要加強家校聯系,及時了解情況,切實做好疑似輟學學生勸返復學工作,全面實施小學、初中雙控保學。
(五)嚴格規范特殊類型招生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包括公辦、民辦)特別是初中學校以體藝特長生、科技特長生等名義招生。加強對招收外籍人員子女的國際學校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國籍學生。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落實均衡編班規定,不得按學生的學業成績進行分班,均衡配置教學師資,促進教育公平。嚴格按照課程標準執行零起點教學要求,不得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小學一年級設置過渡性活動課程,注重做好幼小銜接。
(六)妥善解決招生中的特殊問題
1.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無自購房,自出生日起戶籍一直掛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務區常住的,視為符合“三對口”入學條件。
2.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規定安排入學。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3.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4.要高度關注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和教育部門要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對其法定監護人發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學籍管理系統空掛學籍的學生,要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5.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縣教委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政策妥善解決。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學區范圍內就學的學生和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
(七)建立落實招生入學工作預警制度
各中小學要核對排查學齡兒童基本信息,加強對學齡人口變化趨勢的預測,尤其是縣城及部份重點集鎮、鄉村人口中適齡兒童逐年增加、學位供給緊張情況。做好招生入學相關的安全穩定工作,積極協調公安、應急等部門成立應急小組,建立會商協調機制。要完善方案、制定預案,注重輿情搜集,加強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預判,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各種突發情況,按照預案妥善處理。
(八)加強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
縣教委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成立以教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和指導全縣招生工作。各中小學也要在鄉鎮(街道)黨委政府領導下,建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全面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和學前教育招生工作。
嚴格落實市教委“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即: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也不得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并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學校要結合本校實際制定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及時統計掌握招生情況,在招生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影響社會穩定的情況,要及時報告教委;招生完成情況須于7月12日報告教委教育科。
縣教委設立招生咨詢電話:70714051
70714278
豐都縣教育委員會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XXXX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存根)
(2019) 號
同學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已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年 月 日
..................................(2019) 號................................
XXXX學校新生入學通知書
(2019) 號
同學:
根據有關文件精神,你符合我校招生條件,現通知你于月 日,由監護人持本通知書和戶口簿到我校辦理入學手續。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豐都縣2019年義務教育新生入學對象(含超齡未入學和仍輟學)入戶調查表
填表說明:
1.法定入學時間,2019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的兒童、2019年初中應屆畢業生和超齡未入學的填“20190901”,仍輟學的填勸返時間。
2.健康狀況,有殘疾證或醫療機構醫學鑒定屬殘疾的填“殘疾類別+等級”如“智力二級”、“聽力三級”等,否則填健康。
3.免學或緩學,殘疾兒童無認知能力的,聯系監護人填寫免緩學申請表,鄉鎮(街道)政府審批同意免學后,報教委備案,填“免學”,因病正在治療期間今年無法正常入學的,聯系監護人填寫免緩學申請表,鄉鎮(街道)政府審批同意緩學后,報教委備案,填“緩學”,否則不填。
4.建卡貧困戶屬性,選擇建卡未脫貧戶或建卡已脫貧戶或低保戶或特困供養戶或非貧困戶。
5.致貧原因,屬貧困戶或低保戶的,選擇缺技術或缺勞力或因病或因殘或因學或因災;非貧困戶不填。
本表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匯總后,于5月20前書面上報教委教育科,電子文檔發郵箱 1109918365@qq*** 。
要求:數據要準。本鄉鎮(街道)戶籍的今年入學對象要全部登記。對象信息來源可商請公安派出所或鄉村戶籍管理人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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