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房產稅問題解答
時間:2019-01-16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1發布單位:市財政局
問題: 關于夫妻一方戶口在重慶另一方在外地購買渝北區普通住宅是否收房產稅?
我的戶口和工作單位在成都,我老婆戶口和工作單位在重慶長壽區,2018年1月3號以我個人名義在重慶中央公園魯能泰山購買了一套普通住房,產權證上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提交的資料包含了結婚證及雙方戶口本。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是三無人員,每年需要交房產稅??如果二手房賣給重慶戶籍的人是否還需要交房產稅??懇請領導及時回復,謝謝!
答:“三無”人員與非“三無”人員以共有方式新購普通住房,不按 “三無”人員征收房產稅,但其中的非“三無”人員應該是共有住房的產權所有人之一,就您目前的情況來看不符合該條件,購買普通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將住房出售給具有重慶戶籍的人員后,該普通住房按規定不需要繼續繳納房產稅。
回復時間: 2018-04-13
發布單位: 市國土房管局
問題: 重慶市的購房條件
你好,我的子女戶口在四川,今年大學畢業與重慶某集團簽訂了勞動合同關系,準備在重慶購買住房,請問現在重慶個人購買住房有什么條件限制。是否要將子女的戶口遷至重慶。
答:我市目前未出臺任何現購政策,市內市外人員均可購買我市住房。根據我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政策,對在重慶無戶籍、無工作、無企業的“三無人員”征收房產稅。
按照《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如納稅人在重慶市具備有戶籍、有企業、有工作任一條件的,從當年起免征稅,如已繳納稅款的,退還當年已繳稅款。”您子女如在重慶有工作,可向稅務部門提供相關材料,具體可向地稅咨詢(咨詢電話:12366)。
回復時間: 2018-07-25
問題: 關于夫妻一方戶口在重慶另一方在外地購買渝北區普通住宅是否收房產稅?
我的戶口和工作單位在成都,我老婆戶口和工作單位在重慶長壽區,2018年1月3號以我個人名義在重慶中央公園魯能泰山購買了一套普通住房,產權證上只寫了我一個人的名字,提交的資料包含了結婚證及雙方戶口本。請問這種情況是否是三無人員,每年需要交房產稅??如果二手房賣給重慶戶籍的人是否還需要交房產稅??懇請領導及時回復,謝謝!
答:“三無”人員與非“三無”人員以共有方式新購普通住房,不按 “三無”人員征收房產稅,但其中的非“三無”人員應該是共有住房的產權所有人之一,就您目前的情況來看不符合該條件,購買普通住房需要繳納房產稅。將住房出售給具有重慶戶籍的人員后,該普通住房按規定不需要繼續繳納房產稅。
回復時間: 2018-04-13
發布單位: 市國土房管局
問題: 重慶市的購房條件
你好,我的子女戶口在四川,今年大學畢業與重慶某集團簽訂了勞動合同關系,準備在重慶購買住房,請問現在重慶個人購買住房有什么條件限制。是否要將子女的戶口遷至重慶。
答:我市目前未出臺任何現購政策,市內市外人員均可購買我市住房。根據我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政策,對在重慶無戶籍、無工作、無企業的“三無人員”征收房產稅。
按照《重慶市關于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擁有的普通應稅住房,如納稅人在重慶市具備有戶籍、有企業、有工作任一條件的,從當年起免征稅,如已繳納稅款的,退還當年已繳稅款。”您子女如在重慶有工作,可向稅務部門提供相關材料,具體可向地稅咨詢(咨詢電話:12366)。
回復時間: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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