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時間:2018-12-19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
第一部分 認定標準
本實施標準所指外籍高層次人才,需在我市工作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國家外國專家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中《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以下簡稱《分類標準》)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見附件);
二、經中新(重慶)示范項目、重慶自貿試驗區、兩江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經開區、高新區、保稅區)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推薦的,且屬于我市急需緊缺的,并符合《分類標準》的外國專業人才(B類,見附件)。
第二部分 認定程序
一、外國高端人才(A類)憑相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二、外國專業人才(B類),由其聘雇單位向重慶市外國專家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通過審核后,重慶市外國專家局對符合條件的外國專業人才出具《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外國專業人才憑相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及《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三部分 認定材料
符合《分類標準》的外國專業人才,至重慶市外國專家局依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同時提供如下材料申請《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
一、外國人聘雇單位申請公函;
二、中新(重慶)示范項目管理局、重慶自貿試驗區辦公室、兩江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經開區、高新區、保稅區)管委會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
三、填寫完整的《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聘雇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簽證復印件;
五、其他必要證明材料。
附件:《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
第一部分 認定標準
本實施標準所指外籍高層次人才,需在我市工作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符合國家外國專家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中《外國人來華工作分類標準》(以下簡稱《分類標準》)的外國高端人才(A類,見附件);
二、經中新(重慶)示范項目、重慶自貿試驗區、兩江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經開區、高新區、保稅區)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推薦的,且屬于我市急需緊缺的,并符合《分類標準》的外國專業人才(B類,見附件)。
第二部分 認定程序
一、外國高端人才(A類)憑相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二、外國專業人才(B類),由其聘雇單位向重慶市外國專家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通過審核后,重慶市外國專家局對符合條件的外國專業人才出具《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外國專業人才憑相應《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及《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第三部分 認定材料
符合《分類標準》的外國專業人才,至重慶市外國專家局依規定提交相關材料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同時提供如下材料申請《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
一、外國人聘雇單位申請公函;
二、中新(重慶)示范項目管理局、重慶自貿試驗區辦公室、兩江新區等國家級開發區(經開區、高新區、保稅區)管委會或相關市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推薦函;
三、填寫完整的《重慶市外籍高層次人才認定表》,聘雇單位或主管部門出具意見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其他國際旅行證件、簽證復印件;
五、其他必要證明材料。
附件:《關于全面實施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制度的通知》(外專發〔2017〕4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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