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補貼匯繳
時間:2018-11-23 來源: 作者: 我要糾錯
匯繳要求:
單位應當按月足額為職工交存住房補貼,并在發薪日后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到資金中心辦理具體交存手續。
受理地點:
重慶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辦理程序:
(一)無變動匯繳
1.單位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交存單》一式三聯;
2.非市財政撥款單位需同時簽發轉帳支票。
(二)變動匯繳
單位根據職工及其住房補貼變動情況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一式二份,并據此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交存單》。
單位交存總額變動的原因:
1.新增職工;
2.職工住房補貼標準發生變化;
3.單位因故暫不為個別職工交存住房補貼而對其進行封存;
4.單位對原封存的職工進行啟封,重新為其交存住房補貼;
5.職工因離退休、出國出境定居、調離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備獲得住房補貼條件等原因引起銷戶的;
6.職工調出 當單位發生職工調出時,除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應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轉移通知書》,交資金中心辦理調出手續。
7.職工調入 當單位發生職工調入時,除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變動清冊》外,還應填寫《重慶市住房補貼轉移通知書 》,辦理調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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