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財產損失交通事故自撤現場的處理方法和步驟
時間:2014-09-23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且車輛能夠移動的財產損失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先撤除現場再選擇相關途徑處理。具體方法及步驟如下: 1.開啟車輛危險報警閃光燈,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安全距離擺放警示標牌或錐形筒; 2.利用手機或相機對事故現場拍照取證(也可將對方駕駛證及車輛行駛證拍照備查); 3.當事各方互留聯系電話; 4.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 選擇以下途徑進行處理: 一、自行明確各方責任并協商損害賠償事宜; 二、符合《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主城區實行輕微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自行撤離現場和理賠處理的通告》規定的兩類情形(具備其中之一即可):①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僅造成財產損失在2000元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②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左右側圍、引擎蓋、前后保險杠、車燈、門窗、后視鏡等部件損壞的”,且車輛均在本市保險機構保險的,雙方可在24小時內直接到重慶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中心直接辦理理賠或通過駐站警務室民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后再按規定辦理理賠; 三、報警等候交巡警處理或共同攜帶相關證據直接到事發地交巡警支(大)隊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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