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自撤現場時如何照相取證
時間:2014-09-23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相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注意需拍攝能反映車輛在道路上相對位置及道路環境(包括交通標志、標線)的照片。
1、分別在事故車輛前后方一定距離(大約
2、在事故現場稍近距離從左右兩側拍照1-2張中心照。圖片應能反映事故車輛號牌及接觸部位、損壞情況。
要求:所拍3-5照片組合起來應能夠反映車輛在道路上的相對位置、道路環境(道路信號、標志標線等)、事故車輛車型特征、事故車輛行駛方向等情況。
例一:在路段上發生的事故
全景照(一)
全景照(二)
中心照
例二:在路口發生的事故
全景照(一)
全景照(二)
全景照(三)
中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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