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勞動保障違法行為舉報投訴須知
時間:2019-03-14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一
舉報和投訴的區別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自身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投訴事項應與投訴人本人存在直接利害關系,即投訴人本人就是權益被侵害人。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舉報,提供違法行為的線索。舉報人與該違法行為沒有直接利害關系,舉報人非權益被侵害人。
二
不予立案的情形
根據《重慶市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不予立案:
(一)不屬于勞動保障監察事項的;
(二)投訴事項正在仲裁、訴訟過程中或者已經通過仲裁、訴訟等法定途徑解決的;
(三)基于同一事實或者理由向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有權處理的行政部門投訴,有關行政部門已受理或者正在處理的;
(四)原投訴事項已按規定處理完畢,投訴人基于同一事實和理由重復投訴的;
(五)投訴人在指定期限內拒不確認投訴內容的;
(六)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在發生之日或者連續、繼續狀態終了之日起兩年內未被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予立案的其他情形。
三
投訴要求
根據《重慶市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規定,投訴時應當提交投訴人的身份證明資料和投訴文書。以口頭、信函、電子郵件等方式投訴的,投訴人應當自投訴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身份和投訴內容確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認為需要補正相關證據材料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人應當自收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投訴人應當提供反映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存在、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等與投訴事項相關的證據材料。
四
管轄原則
對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障監察,由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管轄。對住所地在主城區的中央和市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及中央直屬和市直屬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負責。對其他特殊情況下的管轄,根據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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