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業務指南
時間:2009-11-30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一、辦理依據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市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試行意見》的通知(渝辦發〔2000〕74號);
重慶市勞動局關于印發《重慶市市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細則》的通知(渝勞辦發〔2000〕251號);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重慶市人事局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的職工和與機關事業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系的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勞社發〔2002〕58號);
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重慶市人事局 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機關事業單位改制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渝勞社發〔2002〕59號)。
二、辦理范圍
①本市市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全體工作人員(包括國家固定職工、勞動合同制工人、長期臨時工、聘用制人員);
②人事檔案由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③機關和全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及中央在渝有關單位的勞動合同制工人;
④經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的其他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
三、辦理內容
(一)單位參保登記
(1)單位參保登記
用人單位辦理參保登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初次登記申報材料:
①《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登記表》(附表1)一式兩份;
②機構編制行政部門同意本單位設立的相關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③《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⑤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年度復核申報材料:
已參保事業單位從參保后的第二年開始,在每年5月底以前提供本單位當年經機構編制行政部門批準的《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書》(原件及復印件)。
(2)單位變更參保登記信息
用人單位辦理變更參保登記信息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單位信息變更申請表》(附表2)。
②單位名稱、單位地址、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單位性質、經費來源、隸屬關系變更應提供有權機關批準變更的相關文件及《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③單位戶名、開戶銀行、帳號變更應提供銀行帳號變更的證明材料及新的單位戶名、開戶銀行及帳號。
④單位經辦人員、聯系電話、郵政編碼變更應及時告知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社保中心”)。
(二)參保單位人員增減變更登記
(1)新增在職人員申報資料:
①《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②人事行政主管部門批準調動或招錄手續;
③確定該人員使用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的文件;
④填報《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花名冊》(附表3);
⑤已參加其它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由參保單位持以上資料,經市社保中心審核符合轉入條件并出具《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人員接收函》(附表4)后,到原社保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介紹信、打印個人帳戶清單,再到市社保中心辦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2)減少在職人員申報資料:
①在職人員調出:需提供調動手續或與單位解除聘用關系手續、《養老保險手冊》、接收地社保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收函;
②在職人員停保: 需提供本人轉干、參照公務員管理等相關批復文件;
③在職人員死亡:需提供有權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或火化證(復印件)、《養老保險手冊》;
④在職人員出國定居:需提供《養老保險手冊》及出國定居的法定證明材料。
(3)參保人員信息變更需提供的資料
1.變更參保人員個人基礎信息(如身份證的內容)需提供的資料:
①《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②《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信息變更登記表》(附表14)。
2.變更參保人員繳費基數和繳費時間段需提供的資料:
①錯誤時間段的繳費申報花名冊(原始資料);
②《重慶市機關事業單位參保人員信息變更登記表》(附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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