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2021高考,這些考生可加分
重慶市2021高考加分政策
時間:2021-05-02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錄取照顧政策: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錄取時將在考生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所有照顧分值只能加入文化成績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時,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得累加。除明確只用于市屬院校投檔時使用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均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但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①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
報考市屬院校的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及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榮譽稱號的公安民警子女,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從2023年普通高考開始,取消此加分項目。取消后,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參加普通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予以優先錄取;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②重慶市少數民族聚居地(含自治縣、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加5分)投檔(從2023年普通高考開始,考生高中階段必須在我市少數民族聚居地<含自治縣、民族鄉>具有三年完整戶籍、學籍并在戶籍所在區縣中學連續三年實際就讀);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可加1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考生加5分)投檔。
③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加10分)投檔。
(2)高考成績達到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未被錄取的軍人子女,有關高校在征集志愿后仍有剩余計劃時,對符合條件的可予以優先投檔,高等學校應當予以積極支持。
(3)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全國統考錄取并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的,予以優先錄取。
(4)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高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5)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報考全國統考,參照教育部關于軍人相關優待政策執行。
(6)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7)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不符合我市聚集地少數民族考生加分照顧條件的聚居地少數民族考生,參照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政策執行(含預科、民族班)。
中職直升類考生和體育單招、殘疾單招等各類單考單招考生不享受上述照顧政策。
凡符合上述政策性照顧項目的考生,必須經過本人申報、有關部門審核、三級公示后方能予以認可。
(8)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投檔時,考生成績須在本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且不得低于該校同批次所有普通專業(類)(不含民族班、預科和定向就業、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中的最低投檔分數線下20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定向就業招生在政策規定的降分范圍內對有志愿的考生逐專業、逐分檢索投檔等辦法在批次內進行投檔錄取。對高校批次內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經征集志愿后若仍不能完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轉為非定向就業計劃執行。
(9)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在錄取時經征集志愿后還不能完成計劃,經重慶市錄取領導小組同意可以適當降分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10)對線上生源不足的個別高校,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經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可由學校申請,經重慶市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適當降分錄取有志愿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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