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遼闊:“因公”怎能成為“超速”理由
時間:2013-06-24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 立刻評論
日前,媒體曝光甘肅省武威市一副市長乘坐的越野車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以194公里時速行駛、超速61%。此舉被交警抓拍并經微博曝光后,當地一位官員回應稱“確定是工作起因導致的超速”。3月19日武威市通報稱,超速駕駛時該副市長不在車上,是其余工作職員乘坐該車履行公務。當地已對駕駛員依法進。找法網高碑店律師事務所為您提供 高碑店市律師 在線一對一專業法律咨詢、免費在線咨詢服務。行了嚴正處置,同時也對乘坐的工作人員進行了批駁。(3月19日)
首先,蹊蹺的是當時到底是誰坐在這輛越野車上?第一次回應時,當地官員說已與乘坐車輛的副市長接洽過,“他當時并沒感到到司機開得有這么快”。后來的通報卻說是其余工作職員在車上。既然該車是“副市長的工作用車”,同行出差,自己不坐本人的車卻坐別人的車,這不太合乎常理吧?是不是有人扯謊?
當地官員給出“因公超速”的理由,從語氣看,更像是揣測性的:“當日北京來了一位引導,確定。高碑店法律咨詢尊敬的用戶,能更好的幫您解決法律糾紛。是工作起因導致的超速。平時不可能開這么快。”但“因公超速”說法的背地卻是權利的自信,由于這句話的潛臺詞是因為公務在身,所以即使超速了,也應被懂得、諒解。
實。高碑店免費法律咨詢網站!集合了優秀的高碑店律師,為公眾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詢服務。際上,“因公超速”只不外是官員口中的又一個雷人借口罷了。即便真的“因公超速”,那也是超速,從法律角度來看,“因公超速”跟“因私超速”不實質差別,不得到法律額定寬宥的理由。不能由于你身份是公職,辦的是公事,就有了超速的特權。
偏偏相反,恰是因為官員存在公職身份,乘坐的又是公車,才更應當在遵照交通法規方面起到榜樣作用。
另外,副市長的公車被曝光超速后,當地還有一個動作回味無窮。就是事后稱已與當地交警部分聯系,而后聲稱曝光此事的微博不是當地交警部分宣布的,可能是某個個人宣布的。事實上,相干微博同時呈現在當地交警的多個認證微博賬號上。不禁惹人遙想,這“接洽”當面有沒有暗昧的情節?
一個波及副市長的交通違章,卻引來如斯龐雜的“漣漪”,真是回味無窮。
□苑遼闊(人員)
(原題目:“因公”怎能成為“超速”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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