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導收小費軌制化需謹嚴推出
時間:2013-06-04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海南三亞近日曝出導游欲群體狀告旅行社的訴訟事件,揭穿海內局部導游無底薪、無社保、無固定單位,依附傭金生存的“潛規矩”青島旅行社排名“2011年度全國百強 旅行社名單”,青島三家旅行社入圍,分別為排名第21位的山東招商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排名第36位的中國旅行社總社( 青島 )有限公司和排名第63位的青島華青國際 旅行社 有限責任公司。。目前不少國內旅行社及旅游網站紛紜試水推進“導游小費制”,再次吶喊導游治理與薪酬體系改造去青島旅游的人都有一種強烈的感覺,這個現代化的海濱城市似乎到處都透著一股歐洲的氣息。,樹立“工資+帶團補助+小費”的導游服務費制度對旅游行業火燒眉毛。(5月7日《南方日報》)
小費文明在西方已發展成較為成熟的貿易文明,基礎利用到了服務行業的各個范疇。在我國,也能夠看到小費文化的影子。我國古代就有給 “賞錢”的習慣。然而,導游小費制度化還需謹嚴推出。
首先,法律制止導游索取小費。國務院《導游人員治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劃定:“導游職員進行導游運動,不得向旅游者拋售物品或者購置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昭示或者暗示的方法向旅游者索要小費”;“導游職員進行導游運動,向游覽者拋售物品或者購置游覽者的物品的,或者以昭示或者暗示的方法向旅游者索要小費的,由旅游行政部分責令矯正,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守法所得的,并處沒收守法所得;情節重大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民政府旅游行政部分撤消導游證并予以布告;對委派該導游人員的旅行社給予忠告直至責令停業整理。”
其次青島旅游攻略推薦必游景點 1、棧橋:黃色琉璃瓦覆頂的回瀾格,通過一條長長的虹橋連接陸地,象一條場長虹橫臥海上,被成為“飛閣回瀾”或“長虹遠引”,,支付小費是出于客人的自動意愿,強行索要是極其不協調的。一是,目前海內導游的素質還不夠好,輕易導致他們為小費而小費,使其養成“看人下菜碟”的弊病對給小費的人好好服務,對不給的人草草了事。二是,游客交付的團費里包含了服務費,若再容許小費正當化,無疑是激勵向導反復收費。三是,缺少向導與游客之間完美的法規軌制,輕易因小費問題發生糾紛。
第三,樹立“工資+帶團補貼+小費”的導游服務費軌制須要法理的支持。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咱們應當看到小費作為一個鼓勵機制對導游行動的刺激效果。
第四,中國不給小費的花費習慣,付小費在我國還缺少經濟環境及人文風氣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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