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今年煙花燃放時間為2月9日-24日 車站等地禁燃
時間:2013-01-26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2月7日可買煙花 9號才能放
今年煙花燃放時間為2月9日至2月24日,車站碼頭等地禁止燃放
重慶網cqw***訊 日前,《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主城區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發布。昨日,記者聯系上市供銷社和市燃放辦,就相關內容為市民解讀。
據通告,今年煙花的銷售時間為2月7日至2月24日,燃放時間為2月9日(除夕)至2012年2月24日(農歷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其余時間禁止燃放。
市燃放辦介紹說,消費者需要到合法銷售點購買煙花。在合法銷售點中,需三證齊全,分別是供銷社的專營銷售點標識、安監部門的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懸掛有統一的“煙花爆竹專營銷售點”條幅。
同時,含藥量超過3000克以上,主要用于各種大型的焰火晚會燃放,由專業燃放人員在特定條件下燃放的產品(A類)和含藥量不超過3000克,適用于各種小型焰火晚會燃放的產品(B類)不向消費者銷售。消費者只能購買到適用于室外、含藥量不超過1500克、相對開放的空間燃放的產品(C類)和適用于室外近距離燃放的產品如噴花、地面旋轉類煙花(D類)。這兩類可以購買的煙花共7大類170個品種。
市燃放辦表示,正規產品外包裝上貼有市安監局和市供銷社監封簽,內包裝上貼有激光防偽標識,箱體規范,圖案清晰。這些產品在信達財產保險公司參加了保險,如果出現相關事故,可以獲得理賠。
此外,禁止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車站、碼頭、機場、商場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倉庫、文物保護單位;加油(氣)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100米范圍內;醫院、學校、幼兒園、敬老院等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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