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問答
時間:2019-05-18 來源:重慶網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重慶市黔江區教育委員會
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發〔2019〕59號
各中小學,特教學校: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市教育大會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堅持招生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果;堅持穩中求進,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并報區教委備案,學校對其實施追蹤。
(二)就近免試原則。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也不得以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分類別依順序入學:
第1類:符合“三對口”的學齡兒童,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管證(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第2類:學區內有戶籍且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口簿的學齡兒童;第3類:學區內無戶籍的購房實際居住人員子女、實際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人員子女;第4類: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其他學生。如因學校學位不足,按類別依順序導致第3類甚至第2類適齡兒童、少年不能在學區學校上學時,學區學校應當向區教委報告,由區教委按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
農村地區以學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對口學校就讀。
(四)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學生入學
凡戶籍在我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對口小學、初中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1.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3.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二)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按《黔江區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辦法》(黔江府辦發〔2018〕10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監護人于8月1日—10日(雙休日除外)持相關證件到區教委登記,由區教委統籌安排。
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報名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沒有居住證的,務工人員提供本人勞動合同(報名現場查驗社保繳納情況),經商人員提供本人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攤位租賃合同。
(三)殘疾兒童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由區教委協助其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由特教學校或學區學校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方可實施。
(四)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委統一公布,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四、招生程序及時間
(一)公布招生計劃。5月上旬,區教委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招生計劃。
(二)信息采集。5月10日起,各小學、幼兒園采集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錄入“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
(三)報名審核。7月5日前,區教委根據網上信息系統報名信息,向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黔江區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7月6日—10日,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學區學校進行現場登記和資格審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校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招生政策的宣傳,準確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情況,保證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能接受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并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班額必須控制在小學45人、初中50人以內。穩步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確保到2020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小班化教學。
鄉鎮要保證學生就近入學需要,不得盲目撤校并點。
(三)妥善解決特殊問題
1.各中小學必須預留一定數量的學位,用于解決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
2.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黔江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區教委統籌安排。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3.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4.高度關注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要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對其法定監護人發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學籍管理系統空掛學籍的學生,要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5.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依據國、市有關法規政策解決。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學區范圍內入學學生和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
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黔江教發〔2019〕59號
各中小學,特教學校:
根據《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9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市教育大會部署,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義務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進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質量;堅持招生政策的嚴肅性和連續性,鞏固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改革成果;堅持穩中求進,規范教育秩序,營造良好教育生態,依法保障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確保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入學原則。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滿6周歲及以上兒童,應當依法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并報區教委備案,學校對其實施追蹤。
(二)就近免試原則。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所有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均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也不得以招收推優生、保送生、特長生等方式招生。
(三)對口入學原則。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實行分類別依順序入學:
第1類:符合“三對口”的學齡兒童,即學齡兒童與父(母)的戶口、房管證(或房屋產權證、購房正式合同)和實際居住地一致;第2類:學區內有戶籍且與法定監護人同一戶口簿的學齡兒童;第3類:學區內無戶籍的購房實際居住人員子女、實際居住的公租房廉租房人員子女;第4類: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其他學生。如因學校學位不足,按類別依順序導致第3類甚至第2類適齡兒童、少年不能在學區學校上學時,學區學校應當向區教委報告,由區教委按相對就近原則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
農村地區以學齡兒童戶籍為主要依據,在對口學校就讀。
(四)規范公平原則。禁止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完善招生公示制度、咨詢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實行“陽光招生”,做到信息公開、機會公平、結果公正。
三、招生辦法
(一)本區戶籍學生入學
凡戶籍在我區的適齡兒童、少年,由其法定監護人持以下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對口小學、初中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1.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房屋產權有效證件。
3.小學新生需提供預防接種證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明。
(二)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
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按《黔江區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辦法》(黔江府辦發〔2018〕108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其監護人于8月1日—10日(雙休日除外)持相關證件到區教委登記,由區教委統籌安排。
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報名登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適齡兒童少年與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適齡兒童少年本人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沒有居住證的,務工人員提供本人勞動合同(報名現場查驗社保繳納情況),經商人員提供本人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攤位租賃合同。
(三)殘疾兒童入學
積極推進融合教育,公辦學校必須接收招生范圍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學生隨班就讀。患有嚴重生理缺陷,但能適應學校學習、生活的殘疾學生,由區教委協助其進入相應的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無法到校接受義務教育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由特教學校或學區學校實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門,納入學籍管理。極個別情況特別嚴重的殘疾兒童少年,須按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緩、免學手續,方可實施。
(四)民辦中小學校招生入學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由區教委統一公布,與公辦學校同步開展招生錄取工作。
四、招生程序及時間
(一)公布招生計劃。5月上旬,區教委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民辦學校招生計劃。
(二)信息采集。5月10日起,各小學、幼兒園采集適齡兒童少年基本信息錄入“重慶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報名信息采集系統”。
(三)報名審核。7月5日前,區教委根據網上信息系統報名信息,向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發放《黔江區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7月6日—10日,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前往學區學校進行現場登記和資格審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校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加強招生政策的宣傳,準確掌握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情況,保證所有適齡兒童少年都能接受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嚴禁無計劃、超計劃組織招生,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嚴禁初高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將給予約談、通報批評,并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班額必須控制在小學45人、初中50人以內。穩步實施消除“大班額”專項規劃,確保到2020年實現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額目標,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實行小班化教學。
鄉鎮要保證學生就近入學需要,不得盲目撤校并點。
(三)妥善解決特殊問題
1.各中小學必須預留一定數量的學位,用于解決返鄉農民工子女入學。
2.現役軍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級因公傷殘軍人、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援藏干部、政府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華僑、港澳臺同胞、在黔江工作的外籍專家,其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按照相關規定,由區教委統籌安排。烈士子女可由監護人或法定監護人根據其具體情況自主申請就讀學校。
3.城市建設中拆遷戶子女的本區戶籍人員子女申請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區教委統籌安排入學。
4.高度關注在“私塾”“讀經班”等社會培訓機構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學生,對未按《義務教育法》規定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學校要立即啟動義務教育學生控輟保學工作,對其法定監護人發放勸返通知書,切實落實失學輟學學生勸返、登記和書面報告責任。對學籍管理系統空掛學籍的學生,要進行逐一排查,落實去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5.在招生入學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教委依據國、市有關法規政策解決。公辦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應當在本學區范圍內入學學生和區教委統籌安排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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