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購房者的房屋產權證有望自己單方申請
時間:2012-03-23 來源:重慶網cqw.cc 作者:cqw.cc 我要糾錯
買了房,裝修了,也住進去了,但舒服之余,你可能還在想,自己到底是不是這房子的主人呢?因為自己住了幾年甚至想換房轉賣時,開放商也許都還沒把房產證給你辦下來。
不過,這種煩心事有望通過另一種方式得到解決。昨日,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二次審議《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修訂草案)》(以下簡稱修訂草案),今后,購房者的房屋產權證有望自己單方申請。
開發商消亡 購房人可申辦房產證
花錢買了房子,但沒有辦到房產證的事并不少見。重慶晚報曾報道過,南岸區光電路海韻樓25—7的楊先生,購買商品房后5年都沒拿到房產證,他找到開發商討說法,發現其辦公地竟然換成了另一家公司。此外,2009年,合川區古樓鎮一農貿市場百余住戶,因開發商老板去世,房子住了快10年,有些地方都破了,卻一直沒得到房產證。
沒房產證,房子變賣沒人敢要,銀行貸款無證抵押,只好自認倒霉,購房者的權益難以保證。
今后這些倒霉事有望解決。在修訂草案一審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購房人已經付清全部購房款,但因為開發商消亡的原因不能辦理分戶權證,引發了較多的社會矛盾,草案應當對此予以規定。
根據該意見,二次審議稿在第十三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七項,規定:商品房已經辦理初始登記、預售合同備案登記或者預告登記,并且交清了全部房款,房地產開發企業已消亡且未按照約定申請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可以由購房人單方申請登記。
銷售抵押商品房 須抵押權人同意
開發商把在建工程抵押,而購房者又付了全款買房,現在房子負擔了抵押權,購房者該怎么辦?
在修訂草案一審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已進行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的開發項目進行商品房預(銷)售的,應當解除抵押權,因為這樣可以避免購房人付清全部購房款卻買到負擔抵押權的房屋。
根據該意見,二次審議稿將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修改為:已進行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的開發項目進行商品房預(銷)售,應當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商品房預(銷)售所得價款應當依法向抵押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以消滅抵押權。
土地房屋登記信息 查詢有望免費
購買首套房、二套房,稅務部門都要查看相關的房屋登記信息。而普通購房者,特別是想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也會到土地房屋登記中心查詢要購買的房子是不是登記備案了。但現在想去查詢,不光人多需要排隊,購房者還得付50元一次的信息查詢費。
在修訂草案一審中,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土地房屋登記信息查詢與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利益密切相關,建議將土地房屋登記信息查詢制度予以細化。
故二次審議稿在第七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規定:市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門應該建立統一的土地房屋登記信息查詢制度,為權利人、利害關系人提供免費查詢服務,并為其復印資料提供便利。也就是說,今后查詢相關登記信息有望免費。
繼承或接受遺贈 不需要去公證處
在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修訂草案第十六條曾規定:自然人處分土地房屋,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房屋享有繼承權或者接受遺贈的證明材料需要公證。
這一規定引來熱議,一審時,有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市人大代表認為,草案規定自然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登記的授權委托書、享有繼承權或者接受遺贈的證明材料必須公證,與公證法的規定沖突,“因為公證加重了申請人的經濟負擔。”有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
因此,二次審議稿刪除了該項規定。也就是說,繼承父母的房子,不需要去公證處公證,也就不需要交2%的公證費。
重慶晚報記者 周小平 實習生 劉宇
(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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